一、助贷行业是金融服务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助贷(贷款中介)是金融服务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我国金融资源错配、金融供需失衡等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的背景下以及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的推动下迅速发展,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和个人的关注。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助贷行业现状深度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报告(2025-2032年)》显示,助贷(贷款中介)主要是指通过第三方平台或机构,协助有贷款需求的个人或企业,与合适的金融机构进行匹配,从而完成贷款申请、审批及放款等一系列流程的服务。在助贷业务的运作中,资金方、助贷机构和融资方是三大关键角色。其中资金方即资金的提供者,通常包括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管公司、财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这些机构通过与助贷机构的合作,向有资金需求的借款人提供贷款支持。助贷机构则充当连接资金方与借款人的中介,分为持牌机构(包括银行、小贷机构和消费金融公司等)和非持牌机构(包括贷款超市、金融科技公司、P2P平台和数据技术公司等)。这些助贷机构在获客、风险控制和贷后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融资方,即借款人,提供了一条便捷的融资渠道。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观研天下整理
从业务模式来看,目前助贷业务的模式主要包括保证金模式、第三方机构担保模式、信托模式、单纯引流模式、联合放贷模式。
助贷业务的模式
业务模式 | 相关情况 |
保证金模式 | 在保证金模式下,助贷机构一般负责获客、风控审核、贷后管理等,并且需要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给金融机构,以作为担保。若借款逾期,金融机构直接扣收助贷机构的保证金,由助贷机构金进行贷后催收。监管机构出台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没有担保资质的助贷机构也因此被禁止了这种增信和兜底行为。 |
第三方机构担保模式 | 第三方机构担保模式中的“第三方机构”主要是融资性担保公司(如趣店、360金融等)和保险公司,主要流程是助贷机构推荐客户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对客户进行风控审核、放款,助贷机构引入融资性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由融资性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对款项进行担保。不同的是,融资担保公司直接承担担保责任,而保险公司则是通过事先提供贷款信用保证保险或者说履约险,来为承包资产进行担保,若贷款发生逾期,则由融资性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向金融机构进行代偿。另外,保险公司为了规避风险一般也会要求助贷机构进行反担保。 |
信托模式 | 信托模式是指信托公司通过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助贷机构向信托公司推荐借款人,由信托公司直接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放款,借款人直接向信托公司还款。但在此类模式下,信托公司通常也会要求助贷机构认购劣后级信托份额,并要求其提供担保、差额补足等义务来规避风险。 |
单纯引流模式 | 在这种模式下,助贷机构为金融机构推荐借款用户,由资金方自行负责借款用户的筛选、风控、催收等,助贷机构仅负责获客,不承担项目逾期风险。随着监管的收紧,不少非持牌机构的助贷机构也将业务调整为引流为主,不再参与到放贷环节。 |
联合放贷模式 | 借款用户通过助贷机构的入口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和助贷机构联合出资,收入和风险按约定的比例各自获取和承担,在此模式下,助贷机构负责设计贷款产品,提供获客、风险审核、风险定价、贷后管理等服务,另外此模式下的助贷机构必须为具备发放贷款资质的金融机构或旗下具有持牌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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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助贷新规加速行业洗牌,头部平台壁垒凸显
2025年4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助贷新规”),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助贷新规》要求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通过官方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渠道披露名单,及时对名单进行更新调整。商业银行不得与名单外的机构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预计伴随助贷新规落地,行业将加速洗牌,头部机构因合规优势进一步受益,而依赖“嵌套导流”的中小平台生存空间将被挤压,甚至面临被出清的局面。
离正式实施还有不到1个月,广州银行、徽商银行、亿联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已提前行动,披露助贷业务合作机构。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至少有15家持牌金融机构发布了与助贷业务相关的合作白名单,涉及180家以上机构,涵盖流量巨头、上市金融科技公司及中腰部平台等多类市场主体。
头部平台呈现显著优势。在15家披露“白名单”的持牌金融机构中,金美信消费金融披露数量最多,涉及59家合作公司;承德银行披露最为简单,助贷方仅披露“蚂蚁集团旗下部分公司”、“京东集团旗下部分公司”等3家。
部分金融机构“合作白名单”披露情况
金融机构 | 合作机构数量 |
金美信消费金融 | 59家 |
梅州客商银行 | 55家 |
徽商银行 | 39家 |
哈银消金 | 39家 |
亿联银行 | 37家 |
宁银消费金融 | 35家 |
尚诚消费金融 | 35家 |
华润银行 | 25家 |
广州银行 | 17家 |
南银法巴消费金融 | 16家 |
江苏江南农商行 | 15家 |
招联消金 | 11家 |
北银消费金融 | 9家 |
上海银行 | 9家 |
承德银行 | 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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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涉及的机构来看,流量巨头与上市金融科技公司出现频次最多。流量巨头方面,涉及字节系、蚂蚁系、美团系等,分别被披露18次、16次、14次。上市金融科技公司方面,信也科技、乐信、奇富科技旗下相关公司均被披露11次,涉及8家持牌金融机构;另外,嘉银科技、维信金科、小赢科技、宜人数科分别被5家、4家、3家、2家披露。
“合作白名单”涉及机构情况(不完全统计)
类型 |
涉及公司 |
累计被披露频次 |
合作的金融机构 |
流量巨头 |
字节系 |
18 |
南银法巴消费金融;华润银行;北银消费金融;徽商银行;宁银消费金融;上海银行;尚诚消费金融;亿联银行 |
蚂蚁系 |
16 |
上海银行;广州银行;徽商银行;尚诚消费金融;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承德银行;北银消费金融;江苏江南农商行;宁银消费金融;亿联银行 |
|
美团系 |
14 |
尚诚消费金融;宁银消费金融;徽商银行;华润银行;南银法巴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上海银行;金美信消费金融;亿联银行 |
|
滴滴系 |
9 |
宁银消费金融;南银法巴消费金融;上海银行;宁银消费金融;微商银行;尚诚消费金融 |
|
度小满 |
9 |
南银法巴消费金融;宁银消费金融;华润银行;北银消费金融;尚诚消费金融;亿联银行 |
|
京东系 |
9 |
微商银行;尚诚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南银法巴消费金融;徽商银行;微商银行;承德银行;宁银消费金融;徽商银行 |
|
携程金融 |
6 |
金美信消费金融;宁银消费金融;尚诚消费金融;南银法巴消费金融 |
|
新浪 |
4 |
梅州客商银行;尚诚消费金融;亿联银行 |
|
上市金融科技公司 |
乐信 |
11 |
尚诚消费金融;宁银消费金融;徽商银行;广州银行;梅州客商银行;金美信消费金融;江苏江南农商行;亿联银行 |
奇富科技 |
11 |
华润银行;尚诚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梅州客商银行;广州银行;平安消费金融;南银法巴消费金融;金美信消费金融 |
|
信也科技 |
11 |
平安消费金融;华润银行;梅州客商银行;尚诚消费金融;宁银消费金融;金美信消费金融;亿联银行 |
|
嘉银科技 |
8 |
金美信消费金融;华润银行;宁银消费金融;梅州客商银行;江苏江南农商行;金美信消费金融 |
|
维信金科 |
7 |
梅州客商银行;江苏江南农商行;金美信消费金融;平安消费金融 |
|
小赢科技 |
3 |
梅州客商银行;宁银消费金融;平安消费金融 |
|
宜人智科 |
2 |
宁银消费金融;金美信消费金融 |
|
金融科技公司 |
瓴岳科技 |
9 |
金美信消费金融;梅州客商银行;平安消费金融;宁银消费金融;华润银行 |
微财数科 |
6 |
金美信消费金融;宁银消费金融;梅州客商银行;平安消费金融 |
|
信用飞 |
4 |
梅州客商银行;宁银消费金融 |
|
数禾科技 |
4 |
宁银消费金融;平安消费金融;梅州客商银行 |
|
桔子数科 |
2 |
宁银消费金融:金美信消费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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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数科 |
1 |
金美信消费金融 |
|
小花钱包 |
1 |
金美信消费金融 |
|
萨摩耶云 |
1 |
江苏江南农商行 |
|
全民钱包 |
1 |
金美信消费金融 |
|
哈啰出行 |
1 |
梅州客商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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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预见,随着《新规》的临近与实施,越来越多金融机构加入到名单公示的队伍中,助贷行业“良币驱逐劣币”的积极效应将愈发显著,头部平台壁垒也将进一步凸显。头部机构构建的竞争壁垒体现在数据资产积累、资本实力支撑、牌照协同效应等维度。比如,头部机构依托生态沉淀巨量用户行为数据,整合供应链金融数据,形成动态风险评估模型,并拥有小贷、保理、融资担保等牌照,可自主完成助贷闭环。同等条件下,风控稳健的银行可能会优先选择数据维度更丰富的合作方。
三、收费方式更加严格,“24%+”产品成助贷平台新宠
除了市场格局外,在盈利模式上,助贷新规也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助贷新规共计10条内容中,最为关注的是第六条,有关银行等资金方与助贷平台合作费用的收取问题。助贷新规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平台服务、增信服务的费用标准或区间,将增信服务费计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明确综合融资成本区间,同时明确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增信服务机构不得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形式变相提高增信服务费率。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观研天下整理
从业内解读来看,《助贷新规》施行后,借款人单笔贷款支付的综合融资成本上限不得超过年化24%,互联网助贷业务不得涉足年化超24%个人消费金融贷款业务。若更为宽松来看,24%-36%业务仍可以继续做,但超过年化利率24%的部分将不受法院支持。
可见《助贷新规》这一规定相较于以往助贷业务的收费方式更加严格,这也使得助贷平台必须在业务扩展和利润最大化之间找到新的平衡点,许多平台开始积极探索增值服务,如推出会员制,为会员提供专属的贷款优惠、快速审批通道等服务;助贷机构还积极融入金融科技,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将数据分析结果提供给金融机构,帮助其更好地进行风险评估和客户管理。
长期以来,我国通过助贷平台发放的贷款定价有三个主流的参考标准,分别是年化利率18%、24%、36%,从低到高不同区间的贷款利率定价对应不同信用风险的客群,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在24%及以内的贷款产品受法律保护,大部分银行作为资金方的助贷产品利率都在24%及以内。但由于消费贷竞争加剧,年化利率定价在24%到36%之间的客群也开始进入银行视野。
目前部分中小金融机构依然在为24%以上资产提供资金,但资金成本出现上涨,而年化综合借款成本达到36%的客群已很难从银行、消金机构获得资金审批,但在另一面,24%及以下资产的竞争进一步加剧,掌握流量入口的头部助贷平台仍然极有议价权。
头部助贷平台方面,目前助贷业务的资金成本没有显著变化,且自营表内贷款的融资利率还在下降。以奇富科技为例:2025年一季度奇富科技发行了66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同比增长约25%,随着ABS在融资组合中所占比例的进一步增加,奇富科技整体的融资成本在2025年降低了30个基点。此外,乐信在2025年一季度的整体融资成本为8300万元,相较2024年一季度的9070万元同比减少8.49%,这一数据同样是表内贷款的融资利率下降所致。
不过,从资金供给来看,“36%的产品不能做”已几乎成为银行、消金等持牌金融机构的共识,但资金方和平台并没有真正放弃年化综合利率24%以上的客户群体。虽然理论上24%定价的客群资质优于36%定价的客群,但是由于高定价资产有8到12个百分点的风险溢价,除非出现重大风险,平台短期内从高定价客群上获取的收益依然可观,这也是部分平台“铤而走险”的原因。
金融机构需要拓客,平台需要盈利,在这样的背景下,“24%+”产品成助贷平台新宠。以近期出现的一大热门产品 “24%+权益”为例:权益类产品一般以月卡或季卡形式出现,权益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与借款流程直接相关的金融类权益,如优先审批、优先放款、提额、免息等;另一部分是电商权益或生活类权益,与信用卡、电商平台等提供的会员权益类似,涉及影视APP会员折扣、饮品券折扣、出行券折扣、话费充值折扣等。月卡价格从19元到79元不等。目前包括360借条、分期乐、小赢卡贷、宜享花、省呗等APP均推出了权益类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省呗APP不仅为会员提供影视VIP、饮食折扣、出行折扣券等生活权益,还提供现金专属红包,如果用户授信、借款被拒,可以抽奖领取现金红包。这也从侧面印证了,部分会员的信用资质较差,或存在被平台风控拦截的风险。
目前助贷“24%+”的业务模式有“24%+保险”“24%+信用报告”“24%+分期商城”“24%+权益”等。这些业务与过去平台直接收取咨询费、顾问费、增信服务费弥补风险成本不同,是通过提供实际的服务权益,让借款人自愿“买单”,平台从中收取相关业务费用。
四、数禾科技实现对信也、乐信两家头部上市平台的赶超,在行业竞争中跑出加速度
随着助贷新规的出台,行业格局也迎来新变化。2025年上半年,助贷行业业绩总体增长,其中以“还呗”为核心产品的数禾科技交出亮眼成绩单,不仅总资产突破160亿元大关,净利润同比增幅更是接近九成,营收规模还实现了对信也、乐信两家头部上市平台的赶超,在行业竞争中跑出加速度。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6月末,数禾科技总资产达到163.74亿元,较年初增长25.52%,这一增速远超行业平均水平;营收70.73亿元,同比提升68.81%;净利润6.31亿元,同比增幅高达87.24%。值得关注的是,数禾科技仅上半年的净利润就已达到2024年全年的66.99%。
在与几大头部平台的对比中,尽管在资产规模上,信也256.47亿元、乐信225.15亿元的体量仍领先于数禾科技。但在营收层面,数禾科技以70.73亿元的成绩,微弱超过信也的70.59亿元,同时大幅拉开与乐信66.92亿元的差距。回溯2024年同期数据,当时数禾科技营收41.9亿元,与信也63.33亿元、乐信68.83亿元相比存在明显差距,短短一年时间实现从跟跑到超越,增长动能可见一斑。此外,其净利润水平也已超过宜人智科、维信金科等上市助贷平台,在行业内的盈利能力排名持续攀升。
数据来源:公司财报,观研天下整理(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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