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组织
(1)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正极材料前驱体行业发展现状调研与投资趋势预测报告(2022-2029年)》显示,正极材料前驱体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工信部负责行业管理、产业政策制定与行业发展规划,制定行业总体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订立行业技术标准,对行业进行宏观调控,指导行业协会对业内企业进行引导和服务等。
(2)行业自律组织
正极材料前驱体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等。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成立于1988 年,主要职能为: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成立于1989 年,主要职能为: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电池行业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协助政府组织编制电池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的协会标准,开展对电池行业产品的质量检测、科技成果的评价及推广工作,大力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学术交流活动,举办电池行业全国性和国际性展览会和学术会议。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文件名称 |
发布时间 |
颁布部门 |
重点内容 |
《中国制造2025》 |
2015 年5 月 |
国务院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位列十大重大领域。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2016 年11月 |
国务院 |
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应用,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动力电池产业链;完善动力电池研发体系,加快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建设,突破高安全性、长寿命、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等技术瓶颈;在关键电池材料、关键生产设备等领域构建若干技术创新中心,突破高容量正负极材料、高安全性隔膜和功能性电解液技术 |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
2016 年12月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
突破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新材料,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材料领域,提升镍钴锰酸锂/镍钴铝酸锂、富锂锰基材料和硅碳复合负极材料安全性、性能一致性与循环寿命 |
《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
2017 年2 月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
到2020 年,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超过300 瓦时/公斤,系统比能量力争达到260 瓦时/公斤;到2025 年,新体系动力电池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单体比能量达500 瓦时/公斤;到2020 年,正负极、隔膜、电解液等关键材料及零部件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
《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17 年9 月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 |
集中攻关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意义的储能技术和材料,围绕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的总体目标,开展储能原理和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和回收技术研究;拓展电动汽车等分散电池资源的储能化应用,探索电动汽车动力电池、通讯基站电池等分散电池资源的能源互联网管控和储能化应用 |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
2017 年9 月 |
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
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达到3 万辆以上的,从2019 年度开始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其中2019、2020 的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和12% |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
2017 年12月 |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科技部 |
自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 年版)》 |
2018 年12月 |
国务院 |
高电压钴酸锂(≥4.45V)、镍钴铝酸锂三元材料被列入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 |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2019 年3 月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
适当提高技术指标门槛,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的优质产品;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促进产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
2019 年12月 |
工信部 |
力争经过十五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我国进入世界汽车强国行列;纯电动汽车成为主流,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高度自动化驾驶智能网联汽车趋于普及;到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2020年10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鼓励企业提高锂、镍、钴、铂等关键资源保障能力。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 |
2020年12月 |
发改委、商务部 |
目录包括锂电池等锂产 品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 |
《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 |
2021年3月 |
工信部 |
根据技术进步和产业快速发展、融合发展的需求,修订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电动汽车、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家庭、云计算、锂离子电池、光伏等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或路线图。 |
《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
2021年7月 |
工信部 |
鼓励应用高密度集成等高效IT设备、液冷等高效制冷系统、高压直流等高效供配电系统、能效环境集成检测等高效辅助系统技术产品,支持探索利用锂电池、储氢和飞轮储能等作为数据中心多元化储能和备用电源装置,加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推广应用。 |
《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21年7月 |
发改委 |
坚持储能技术多元化,推动锂离子电池等相对成熟新型储能技术成本持续下降和商业化规模应用。 |
《国家通信业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2021) 》 |
2021年9月 |
工信部 |
技术推荐目录中包括使用锂电池的分布式电源(DPS)、绿色低碳数据中心系列节能技术等。 |
《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 |
2021年1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
上下游企业加强对接交流,推动形成稳定高效的协同发展机制。鼓励锂电(电芯及电池组)生产企业、锂电一阶材料企业、锂电二阶材料企业、锂镍钴等上游资源企业、锂电回收企业、锂电终端应用企业及系统集成、渠道分销、物流运输等企业深度合作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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