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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行业政策:引导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一、行业的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行业遵循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行业的主管部门,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协助制定相关的行业政策、标准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等,包括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5G等行业的发展意见等;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包括锂电池、动力电池行业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是由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能包括开展行业调查,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行业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组织制定、修订行业的协会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协助政府组织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等。

二、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属于锂电池产业。近年为促进锂电池行业、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电动轻型车等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鼓励政策,从而为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锂电池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发布时间 发布部门 政策名称 重点内容
2020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强制要求电池单体出厂前进行严密的安全测试,包括电池单体的6项与电池系统的15项安全性试验,以确保锂电池的使用安全。
2020年 工信部 《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 继续支持智能光伏、锂离子电池等产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巩固产业链竞争优势。重点支持5G、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制造、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9年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 《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2019-2020年)》 加快新一代车用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和安全性,逐步实现电池平台化、标准化,降低电池成本。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推广新能源汽车电池租赁等车电分离消费方式,降低购车成本。
2019年 工信部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 对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质量管理、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社会责任、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要求。鼓励企业加强顶层设计,促进自动化装备升级,推动自动化水平提高。
2018年 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与其协议合作的相关企业。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电动轻型车等锂电池终端应用领域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发布时间 发布部门 政策名称 重点内容
2021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实施制造业降本减负行动,强化要素保障和高效服务,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果,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升制造业根植性和竞争力。
2021年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在低成本、高可靠、长寿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列,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成熟健全,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装机规模基本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相应需求。新型储能成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
2021年 第五届欧洲运输,健康和环境计划部长级会议 《泛欧促进自行车出行发展总体规划》 力求到2030年将泛欧地区的自行车出行比例提高一倍,显著增加各国的骑行和步行比例,为骑行和步行分配充分的道路空间,改善每一个国家与骑行和步行相关的基础设施等
2021年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 将电动工具行业列为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
2020年 国务院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
2020年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四部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
2020年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 《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国务院常务会议2020年国务院为促进汽车消费,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
2020年 国务院 国务院常务会议 为促进汽车消费,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
2020年 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监局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改) 明确了2021至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020年 国家发改委、司法部 《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 建立完善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置节能型家电产品、节能新能源汽车、节水器具等给予适当支持。
2020年 国家能源局 《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要求加大储能发展力度。研究实施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政策,开展储能示范项目征集与评选,积极探索储能应用于可再生能源消纳、电力辅助服务、分布式电力和微电网等技术模式和商业模式,建立健全储能标准体系和信息化平台。
2019年 国家电网 《关于促进电化学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提出积极支持服务储能发展,加强储能和电网统筹规划,有序开展储能投资建设业务,推动完善储能政策机制等具体意见。
2019年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优化技术指标,坚持“扶优扶强”;完善补贴标准,分阶段释放压力;完善清算制度,提高资金效益;营造公平环境,促进消费使用;强化质量监管,确保车辆安全。
2019年 工信部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936号建议的答复 结合技术发展进程及产业发展实际,对禁售传统燃油汽车等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全面科学对比分析传统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在技术成本、节能减排、市场需求等方面的潜力和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开展城市公交出租先行替代、设立燃油汽车禁行区等试点,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制定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
2019年 国务院 《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
2018年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将电动自行车和电摩进行了重新界定:(1)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必须要有脚踏骑行功能,速度不超过25km/h;(2)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由电力驱动,最高速度不大于50km/h,需要驾驶资质;(3)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由电力驱动,最高速度大于50km/h需要驾驶资质。对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实施产品强制认证。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2018年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
2018年 国务院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
2018年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财政部 关于《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 充分发挥中国充电联盟等行业组织的作用,通过开展自愿性产品检测认证、行业白名单制定等工作,配合政府部门严格产品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督,引导充电技术进步,推动国家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与国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信息互联互通。
2018年 国务院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力度,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设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重点区域达到80%。各地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机制。在重点物流园区、机场、港口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WW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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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及部分省市矿山行业相关政策:积极打造高质量矿山安全治理数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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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十五” 规划至 “十五五” 规划,我国矿业领域政策随历次五年规划持续迭代完善。进入 “十五五” 时期, 我国将着力提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2600 万亩以内;同时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推进绿色勘查与绿色矿山建设。

2026年09月2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水利行业相关政策:推进水利等基础设施数智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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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智慧水利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6月国务院发布《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大力发展智能建造、绿色建造,激发交通、水利、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等领域重大工程项目用工潜能,挖掘建筑行业就业机会。

202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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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扩大生物质能行业的应用,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8月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实施方案》鼓励各类企业与村集体通过村企合作等模式,在农村地区合理开展光伏、风能、水电、生物质能等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

2026年09月2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能核电行业相关政策:持续推动核电系统自动启停等技术升级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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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智能核电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推动核电纳入绿电绿证体系。建立绿证和绿电消费标准体系,制定出台绿证核算、认证、标识等标准,加快推进绿证标准与国际对接。推动绿证纳入碳排放核算体系。

2026年09月1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地热能开发利用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因地制宜利用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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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7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力度,鼓励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光伏光热系统、新建建筑应装尽装光伏系统,

2026年09月0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熔盐储能行业相关政策: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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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熔盐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7月国务院发布《“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长时储能;挖掘需求侧调节潜力,加快虚拟电厂发展,推动可调节负荷等各类分散资源参与系统调节。逐步明确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

2026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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