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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赋能 新能源换电产业逆势崛起

1、换电产业突破盈利困扰

换电即电动汽车更换电池组的技术,不使用充电而是直接通过更换电池来满足续航,实现车和电池分离进行补能。换电技术最早由以色列电动汽车生产商BetterPlace提出,该公司联合雷诺提出采用“车电分离+里程计费”的换电解决方案,即用户从雷诺购买换电车型,但电池则由BetterPlace所持有,向用户提供电池租赁、充电和更换电池服务,并以驾驶里程数为基础向顾客收取月费。

换电技术分类

换电方向 整包换电 分箱换电
底部 整包底部换电代表:奥动、蔚来 分箱底部换电代表:伯坦
顶部 整包顶部换电代表:玖行能源、国家电投 --
侧方(单侧双侧) 侧向整包换电代表:国家电网、伯坦;整包单侧换电代表:伯坦 侧向分箱换电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新能源换电行业发展趋势研究与未来前景分析报告(2023-2030年)》显示,按技术路线划分,换电站可分为整包换电及分箱换电。整包换电即对汽车底盘的电池包进行整体更换,由于不同车型直接的电池包标准存在差异,整包换电在通用性方面存在制约,布局企业包括蔚来及奥动。分箱换电方式是在设计出最小化的标准模块后,根据不同车型需要进行模块化安装,能够实现不同车型电池的通用更换。布局分箱换电的代表性企业包括伯坦科技、力帆盼达。按操作方式,换电站可分为底盘换电、侧方换电及顶部换电,其中底盘换电为市场主流方式。

不同补能模式比较

指标

快充模式

慢充模式

换电模式

补能时间

0.5-小时

6-10小时

5分钟以内

补能地点

公共充电桩

私人住宅为主

公共换电站

补能方式

个人自主/充电站

个人自主/充电站

更换电池

标准化程度

暂时较低

电池维护

强电流充电大幅降低电池寿命

正常电流充电,对电池寿命影响小

专业化维护,及时更换问题电池,电池寿命更长,安全性更高

电网冲突

充电突发性强,造成电网波动,增加电网负载

多为低谷时充电,可有效协助电流系统填谷

电力资源供给合理规划,夜间低峰统—充电,可均衡电网用电负荷;低峰充电可降低补能成本

占地面积

公共充电桩平均0.6-0.8平米/辆车,私人充电桩平均10-12平米/辆车

平均0.2-0.4平米/辆车,占地面积更小,土地资源使用效率高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目前换电站有两种收费模式,一是面向C端车主的换电站,采用包月套餐的模式,将电池租赁费及有限次数的换电费用包含在套餐价格中。由于换电套餐一般在购车阶段签订,换电站的盈利能力主要受换电车型销量的影响。B端换电站根据与所在城市运营车辆公司签订协议的不同,分为包月套餐收费和按换电度数(行驶里程)收费两种方式,运营车辆普遍有较高换电需求,同城市换电车辆基数及峰谷电价差异决定该城市B端换电站的盈利能力,目前换电使用率高城市中部分换电站已达盈利。

换电站收入模式

/

收入来源

客户端

单价情况

换电站收入

套餐收入

C:

约千元/月电池租赁费,4-6次换电,基本够用

B:

3千元/月电池租赁费(车电分离),无限次换电

C:

暂无

B:

0.3/公里(按公里),1.8-2/度(按换电度数)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2、政策驱动换电乘势而起

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扩张的背景下,换电模式凭借其在电池统一管理、梯次利用、可再生利用等领域的发展潜力进入大众视野;一系列旨在推广车电分离的宏观政策的出台以及主管部门对车电分离法规、电池标准等实际问题的响应,标志着我国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从“充电为主、换电为辅”切换到“充换电并行发展”。未来将会有更多城市出台更多政策细则,助力换电模式进一步推广。

国家层面换电相关政策文件

时间 法规名称 内容
2020.11.02 国务院:《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到2025年,中国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支持动力电池梯次产品在充换电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同时大力推动充换电网络建设并且鼓励开展换电模式的相关应用。政策层面则是完善现有体系,保障并推动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可测布局和建设。
2021.10.28 工信部:《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1、决定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的城市共有11个,其中综合应用类城市8个(北京、南京、武汉、三亚、重庆、长春、合肥、济南),重卡特色类3个(宜宾、唐山、包头);2、总体推广目标:推广换电车辆10+万辆,换电站1000+座;3、节能减排效果:1)节省燃油:70+万/年;2)碳排放:200+万吨/年。
2022.03.14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各城市人民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关于城市货运配送基础设施建设、便利通行政策、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推广等方面有具体、明确的支持政策。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省级和城市的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对示范工程中新能源车辆购置与运营、配送节点建设、先进组织模式推广应用、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末端配送车辆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2022.09.13 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62批) 此批公示中申报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共有345个型号,其中总质量超过12000KG的新能源重卡车型共有134款,比361批增加113款(环比增加538%),在236款新能源专用车中占比56.78%。134款新能源重卡中,牵引车(含半挂牵引车)有15款,自卸车(含自卸式垃圾车)有29款,搅拌车有9款,载货车有33款,专用车(环卫类以及工程类)有48款。本批次新能源重卡中纯电动(不含换电)重卡有65款(占比48.51%),换电重卡有30款(占比22.39%),燃料电池重卡有38款(占比28.36%),插电式混动重卡有1款(占比0.75%)。其中,30款换电重卡中,三一汽车有5款,徐工汽车有4款,厦门金龙、陕汽集团各有3款。38款燃料电池重卡中,郑州宇通有9款,东风汽车、三一汽车各有7款。
2023.3.29 《电动中重卡共享换电车辆及换电站建设技术规范》 该标准覆盖车端、站端关键技术12项,明确了接口尺寸、换电流程等五方面技术内容。同时该标准还对换电电池箱技术、换电底托技术、换电连接器技术、换电控制器技术、车辆识别、数据安全、防护及应急、换电系统、装置技术及规划布局实施做出统一标准要求。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地方层面换电相关政策文件

省市 发文时间 名称 内容
海南 2021.03.30 《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 在2021-2022年试点期内,对巡游出租车、中重型卡车等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给予奖励。其中,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10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巡游出租车项目,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5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中重型卡车项目,一次性给予400万元的奖励。示范应用项目不超过10个,以申报项目综合评选结果为准。
辽宁大连 2021.10 《大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提出,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运营公用、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的相关企业,在同一地点建设充电终端数量4个以上,其中单个终端功率为60千瓦及以上,均可申请补贴资金支持,个人自建自用不在申报之列。对于资金补贴标准,为465元/千瓦,补贴标准不超出投资总额的40%,或一次性给予不超过换电设施投资30%的补贴资金,最高补贴资金不超过200万元。本补贴适用于2020年—2022年建设的有效项目。
海南 2021.11.05 《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 到2022年底全省累计推广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5000辆以上,试点期间内年平均保有量增速50%以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2.01.26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元/千瓦,单个站点补贴上限为40万元。换电站功率及数量以“八桂充”平台数据为准。换电站运营补贴。按实际充电量对换电运营商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0.14元/千瓦时。换电站实际充电量以“八桂充”平台数据为准。新购置广西本地产新能源营运车年度电费补贴。补贴标准为4000元/辆/年。省级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及监管平台(“八桂充”平台)综合运维补贴。每年补贴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及回收网点建设补贴。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按实际回收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20元/千瓦时;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建设按不超过建设成本的30%进行补贴。
辽宁沈阳 2022.06.05 《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辽宁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 实施1亿元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对投资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公共充(换)电设施,按照直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换电设施6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换电设施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座;对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公共或对外开放的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按照0.1元/千瓦时给予运营补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2.07.11 《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 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按照3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交流充电桩、充电插座,按照1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换电站,按照5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单个站点补贴不超过20万元。
海南 2022.07.21 《关于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的通知》 启动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工作,运营服务补贴最高可申领3万元,个人最高可申领2000元充电费用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包括个人和非个人用户)。
海南 2022.08.05 《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 通知提出,在2021-2022年试点期内,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10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巡游出租车项目,一次性给予项目200万元的奖励;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5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中重型卡车项目,一次性给予400万元的奖励。
海南三亚 2022.09.22 《三亚市统筹疫情防控和提振经济增长的行动方案》 为提振经济恢复市场消费活力,将对新能源换电汽车推广专门给予分梯度的补能差价补贴。该补贴政策提出从2022年9月17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对在海南省新购置且在三亚市注册上牌的换电模式车辆的实际使用者,给予补能差价补贴,并根据购车价格的不同,给予分梯度的补贴金额,单车最高补贴1万元。
海南三亚 2022.10.09 《关于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及省级平台第三批(2021年度)建设运营补贴审核情况的公示》 提出全省符合条件的共有16座换电站、446座充电站(充电桩5341个);补贴金额为5142.61万元,其中建设补贴2173.58万元,运营补贴为2969.03万元。省级平台运营补贴为50万元。全省第三批建充电基础设施设建设运营补贴合计5192.61万元。
上海 2021.02.24 《关于本市进一步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加快制定换电车型、换电设备、换电场站建设等地方标准,打破换电技术跨品牌、跨车型应用壁垒,推动在专用车辆和乘用车等主要应用领域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加强技术攻关,围绕港口、物流、环卫等短途、高利用率场景,研究布局专用车辆共享换电站。探索城市内部出租车、网约车与私家车共享换电模式,鼓励充换电一体化共享场站建设。
重庆 2022.04.16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与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巡游出租、网约出租换电站补贴标准:对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并运营多品牌多车型的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湖北武汉 2022.05.25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发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对2023年12月31日前投放推荐目录内车型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给予奖励。其中,对一个自然年度内投放换电新能源汽车不低于10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项目,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超过100辆的部分按照2万元/辆给予奖励(试点期间同类奖补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奖励资金由市、区级财政各承担一半);对采购换电新能源汽车并运营的出租车公司按照10∶1奖励新增换电出租车营运指标,全市按照500辆的新增总量予以控制(车辆不重复享受营运指标奖励与政府财政资金奖励)。对2023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运营,且接入市级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监管平台)的换电站,按照换电站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投资奖励(换电设备制造企业所在区、市级财政各承担一半)。
山东淄博 2022.05.05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自2022年起,新增或更新公交车、公务用车、环卫清洁等市政用车原则上应使用新能源车,进一步加大物流车、渣土车等商用车和出租车、私人消费领域乘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1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新增数量占到汽车新增数量的20%。新建各类充换电站3000余座,各类充电桩4万个以上。对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并运营多品牌多车型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轻型卡车等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500万元;中重型卡车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四川成都 2022.06.07 《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 加快充(换)电设施布局建设。加快综合能源站建设,支持既有加油、加气站实施综合能源站改造,增建充换电设施、加氢设施;支持加油、加气、加氢、充换电设施统筹规划和联合建设,新建站原则上是综合能源站。根据停车位数量配建充电桩,新建建筑按总停车位15%—25%的比例分类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文体场馆、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按不低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公共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既有非居民小区增设充电、换电设施,按200元/千瓦、300元/千瓦给予建设补贴。
广东广州 2022.07.01 《广州市加快个人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关于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综合性补贴政策的提案》 广州上一轮政策补贴共计拨付补贴资金约4.8亿元,本轮补贴将缩短申领周期,设置阶段性补贴标准。对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广州市购买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并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以下简称“车辆价格”)在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补贴10000元;车辆价格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补贴8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2.09.01 《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明确要持续扩大清洁能源消费。提升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加快推广电动、氢能、天然气和车用乙醇汽油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鼓励重载卡车、船舶等使用LNG等清洁燃料。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站点布局,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新建充电基础设施8万个,在南宁、柳州等市开展换电站应用试点,鼓励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供能服务站,力争新建和改造综合供能服务站600座。
黑龙江 2022.09.06 《黑龙江省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升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若干措施》中提到,积极推动农村汽车消费升级。鼓励各地出台“汽车下乡”补助政策,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消费,有条件的地区对购买4.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给予适当补贴。此外,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若干措施》明确,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不得设定本地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目录,不得对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及消费补贴设定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推进全省各市(地)、县(市)公交、邮政快递、机场领域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各市(地)在制定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在充电基础设施方面,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国家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的补助。
重庆 2022.09.08 《重庆市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2-2030年)》 (以下称《发展规划》)。《发展规划》设定了中长期发展目标,到2025年,重庆初步形成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雏形,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国比重达到10%以上。到2030年,建成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在全国的占比进一步提升,产业规模达到全球一流水平。《发展规划》梳理了七大重点任务。即:提升整车新能源和智能网联化水平,加快突破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整车关键技术,推动汽车整车全面加快新能源化、智能网联化转型
安徽 2022.09.08 《关于申报2022年合肥市新能源汽车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通知对单位和个人购买轴距≥2.2米且纯电续航里程(工况法)≥2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5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其他规格类型新能源汽车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2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对面向社会提供充换电服务且接入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并经具有资质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公共充换电设施,依据实际充电量给予运营商0.6元/kWh的奖励。对运营新能源汽车的单位用户,且运营规模不少于100辆的,对其在本市新购买且在本市注册登记、单车行驶里程达到1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给予3000元/辆的一次性运营奖励。
南宁 2023.02.06 《南宁市2023年促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加快规划布局建设一批新型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财政安排300万元支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对充换电设施按充电设备功率、充电量等给予一定的建设运营补贴,推动我市充换电设施的发展建设。
鄂尔多斯 2023.02.17 《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出租汽车新出补贴办法》 在3月15日前更换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最高可贴补7.5万元。文件还指出,鼓励探索发展换电和电池租赁服务,因地制宜布局换电站,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探索出租汽车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
重庆 2023.02.21 《重庆市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政策措施》 明确要实施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和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个人消费者在售卖转让或报废注销登记在本人名下6个月以上的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标准给予每辆车1000—3000元的资金补贴。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的,给予支付额10%、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广州 2023.03.08 《广州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发展规划(2022—2025年)》 推动充换电等基础设施超前建设。推动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新建住宅、办公楼、商场、酒店等配建新能源汽车专用车位和充电基础设施,支持环卫、通勤、出租、物流、租赁、执法巡逻等领域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开展换电模式示范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形成服务便利的充换电网络,健全完善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体系。
成都 2023.03.08 《关于成都市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鼓励国有平台公司带头与整车、动力电池、新型电力系统、充换电装备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批量购置新能源汽车,开展租赁、车电分离、换电、类BOT(建设—经营—转让)等商业模式创新,助力各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到2025年,建成各类充换电站3000座。对纳入试点范围的换电设施按300元/千瓦给予建设补贴,每年按0.2元/千瓦时给予单个站最高20万元的运营补贴。
重庆 2023.03.13 《关于重庆市2023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对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且实际运营兼容多品牌多车型的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3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巡游出租、网约出租、邮政快递、城配物流换电站最高不超过50万元/站,城市环卫、渣土运输、港口作业、干线物流换电站最高不超过80万元/站。
广东 2023.03.20 《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鼓励充换电模式创新。在广州、深圳等电动汽车推广领先地区,智能化改造升级直流公共快充站,在公交、城市物流、社会停车场等领域试点建设直流双向充电桩,探索规模化车网互动模式。支持车企在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等领域,研发生产标准化换电车型,有序推进“光储充换检”综合性充换电站建设,提供一体化换电储能应用解决方案。
河南 2023.03.22 《河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大力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集中度。加快充电桩建设及换电模式创新,开展多能一体综合充(换)电示范站建设,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
长沙 2023.03.23 《2023年长沙市汽车促销活动奖励申领实施细则》 明确对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单车(不含税)发票金额在9万元(含)以上至20万元(不含)的,每购买一台车奖励3000元通用消费券;单车(不含税)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购买一台车奖励3600元通用消费券。
云南 2023.03.29 《关于开展2023年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省商务厅统筹财政资金3000万元,结合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对在云南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新能源汽车并在省内落户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现金补贴,每人可补贴2000元,共15000个名额。购车价格30万元以上的不予补贴。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栏金额为准。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zp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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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永磁电机生产基地,国内部分产品远销海外市场。有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永磁电机产量达到了41.49亿台。估计2022年中国永磁电机产量将在43.28亿台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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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能源革命深入推进,我国核电装机容量稳定增长,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国运行核电机组共55台(不含台湾地区),装机容量为56985.74MWe(额定装机容量)。随着装机容量以及核电发电量的增加,我国核电行业市场规模保持增长,2022年市场规模为1434.02亿元。

2024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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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智能配电行业产值保持总体上涨态势,2018年我国智能配电行业产值为147.47亿元,2021年达到近年来最高,为165.53亿元,2022年有所回落为162.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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