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重卡是采用电力、氢能、天然气等新能源作为动力源的重型卡车,主要分为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与燃料电池三类,应用于物流运输、工程建设、矿山开采及港口、钢厂等短途运输领域。
我国新能源重卡行业相关政策
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重卡行业的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如2026年5月交通运输部等11部门发布《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加力提振市场消费。继续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行动,优先支持更新为新能源重卡,鼓励地方使用经济、技术等手段引导市场主体购买使用新能源重卡。鼓励各地放开新能源重卡通行管控。鼓励重卡生产企业立足交通运输应用场景,加大高性价比、高可靠性新能源重卡产品供给力度。推动车企与物流、能源等运营主体联动开展新型消费场景应用,以标杆示范带动行业整体推广。
我国新能源重卡行业部分相关政策情况
|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 2026年5月 | 交通运输部等11部门 | 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 | 加力提振市场消费。继续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行动,优先支持更新为新能源重卡,鼓励地方使用经济、技术等手段引导市场主体购买使用新能源重卡。鼓励各地放开新能源重卡通行管控。鼓励重卡生产企业立足交通运输应用场景,加大高性价比、高可靠性新能源重卡产品供给力度。推动车企与物流、能源等运营主体联动开展新型消费场景应用,以标杆示范带动行业整体推广。 |
| 2026年3月 |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 关于2026年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 | 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包含柴油、天然气货车)报废更新,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营运货车,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对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见附件)。 |
| 2025年12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 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 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继续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为低排放货车,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5〕17号)执行。 |
| 2025年11月 | 国务院 | 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 | 推动清洁能源在铁路、公交、环卫、重卡、农机、物流等领域开放应用,建设清洁能源车辆运输走廊,同步布局能源供给站点,打造清洁能源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应用场景。推动能源行业清洁低碳转型。 |
| 2025年10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 推进交通能源融合发展,鼓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边坡及站场、铁路站场、机场、港口等交通场所建设新能源与周边用能一体化设施,积极应用柔性汇集接入、智能微电网、车网互动等技术,提升就地开发利用比例,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及配套补能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光储充换一体化开发。 |
| 2025年6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 | 加快高压碳化硅模块、主控芯片等核心器件国产化替代,推动涵盖零部件、系统集成、运营服务的充电产业链整体升级。面向电动重卡、电动船舶、电动飞机等大容量、高倍率动力电池应用场景,开展单枪兆瓦级充电技术研究与试点应用。 |
| 2025年5月 | 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 | 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 |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治理,包容审慎、宽严相济,协同监管、数智治理,围绕机动车特别是货车排放领域问题,落实车辆生产、所有、使用、服务等各方责任,发挥科技赋能和部门协同优势,提高管理精准性和高效性,推动合规达标和污染减排,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
| 2025年3月 |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 | 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 加强标准规范支撑。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电动重卡、氢能重卡、电动船舶、车网互动、动力电池、充(换)电站、加氢站等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完善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 |
| 2025年3月 |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 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 | 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营运货车。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见附件)。 |
| 2025年2月 | 海关总署、国家移民局、中国民航局 | 关于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 | 完善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等集散路网布局,拓展货物集散功能,支持企业通过卡车航班等运输模式,推进陆海空铁多式联运发展,推广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等服务模式,加强公共信息交换共享,更好发挥航空口岸辐射带动作用。 |
| 2025年1月 | 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关于发挥交通运输作用促进全社会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指导意见 | 提升网约车、巡游出租车司机和公交车、城市轨道交通以及营运客货车司机群体的就业质量,促进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提升。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各省市新能源重卡行业相关政策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新能源重卡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新能源重卡行业稳定发展,比如2026年4月山东省发布《临沂市重点公路运输通道布局建设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实施方案(2026-2027年)》,研究制定“引车上路”政策措施,实施吸引电动重卡通行高速公路的相关措施,推出光储绿电直供下浮电价、免费休息场所、赠送服务区消费折扣等一揽子举措,让电动重卡“愿意上、补能快、跑得畅”。
我国部分省市新能源重卡行业相关政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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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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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
2024年5月 |
朝阳区加快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
鼓励老旧重型卡车等更新为氢燃料电池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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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
2025年5月 |
天津市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
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在出租车、无人配送车、物流卡车等场景试验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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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2025年3月 |
石家庄都市圈发展规划 |
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和绿色交通,推动石家庄都市圈内各市提高公交、出租汽车、货车等营运车辆的新能源、绿色能源、低碳能源等的应用比例,持续降低新生产汽车的燃料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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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
2024年6月 |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
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淘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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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
2025年9月 |
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 |
确定补贴标准。对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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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
2025年5月 |
辽宁省落实国家2025年老旧营运 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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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
2023年12月 |
吉林省干线公路网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 |
按需实施公路服务区新改建,提升服务区服务品质,完善人性化服务设施,因地制宜丰富文化、旅游、休闲等服务功能,合理设置旅游包车、大型货车或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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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
2024年4月 |
黑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
推动车辆绿色低碳转型,淘汰高排放燃油货车,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推动使用年限满13年或行驶里程达40万公里的公交车报废更新,鼓励支持对使用年限8年以上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进行更换,在保留适量应急传统能源车辆的前提下,力争新增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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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2024年12月 |
关于人工智能“模塑申城”的实施方案 |
打造人工智能应用生态,赋能智能出租、智能重卡等垂直应用场景,加快高级别自动驾驶引领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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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 |
上海市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4-2027年) |
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积极推动燃料电池重型货车、卡车等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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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2025年2月 |
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 |
加快发展电动乘用车,全面推动公交车、公共服务车辆、货车、船舶、航空器、作业机械等绿色转型,开展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舶规模化应用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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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 |
关于加快推动国际航空货运发展的意见 |
结合国际航线发展,加密卡车航班网点、密度,推广定班运营模式,与长三角主要城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异地货站协调联动,构建覆盖500公里以上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的空陆联运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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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2026年6月 |
浙江省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操作指南 |
对距离强制报废年限不满一年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实施报废,并新购置中型、重型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按照新购补贴标准予以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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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 |
2025年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用好国家直接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提标扩面支持老旧营运货车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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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
2024年5月 |
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
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鼓励有条件地区提前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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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2024年11月 |
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 |
全省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在涉气重点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力争到2025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90%。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和机动车排放召回制度,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管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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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2026年6月 |
临沂市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 |
拓宽应用场景,实施商城突破行动,重点攻坚省内300公里城际干线,打造临沂—济南、临沂—青岛2条城际示范线路,加快钢铁、水泥等行业电动重卡推广力度,提升绿色运输比例,并实施电动重卡出海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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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 |
临沂市重点公路运输通道布局建设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实施方案(2026-2027年) |
研究制定“引车上路”政策措施,实施吸引电动重卡通行高速公路的相关措施,推出光储绿电直供下浮电价、免费休息场所、赠送服务区消费折扣等一揽子举措,让电动重卡“愿意上、补能快、跑得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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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2026年6月 |
关于印发河南省老旧营运货车新能源替代补贴政策的通知 |
积极引导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为新能源营运货车,推进道路货运行业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提升公路货运绿色占比,助力打赢运输结构调整攻坚战,特制定本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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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 |
河南省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 |
创新“卡车航班”运营模式,建设航空货运空侧捷运系统。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我国部分省市新能源重卡行业相关政策(二)
| 省市 |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 湖北省 | 2025年4月 | 湖北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 提前报废〔距强制报废期1年(含)以上〕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货车,并更新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
| 湖南省 | 2023年8月 |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推进重点用车单位监管。推动重点用车单位在短驳及固定线路使用电动车辆或皮带廊道代替柴油货车运输,完善车辆使用台账,加强智能门禁系统建设,提升国六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或清洁能源货车使用比例。 |
| 广东省 | 2025年3月 | 广东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 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开展零排放货运走廊试点。 |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2025年6月 | 广西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2025年,拉动重点商品销售额达到380亿元以上,推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4700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400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700辆,报废更新老旧农业机械2500台套。 |
| 海南省 | 2025年1月 | 关于2025年海南省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 围支持老旧营运货车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在落实2024年支持政策基础上,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大至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将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磨粉机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 |
| 重庆市 | 2024年6月 | 重庆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 加强对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新生产柴油货车系族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对重型货车的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严厉打击拆除尾气后处理装置、破坏或篡改车载诊断系统等违法行为,每年路检不少于2万辆次。 |
| 四川省 | 2024年2月 | 四川省新能源中重型商用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2024-2027年) | 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异化管理措施,引导中重型货车新能源化,率先在成德眉资都市圈区域取得中重型商用车新能源化突破。出台在省内高速公路行驶并使用ETC的新能源中重型商用车差异化收费政策。 |
| 贵州省 | 2024年11月 | 贵州省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 | 将国四柴油货车、出租汽车、驾驶培训教练车等纳入以旧换新支持范围。 |
| 云南省 | 2025年2月 | 云南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 | 优化调整货车通行管理措施,逐步放宽中型货车城市通行限制。 |
| 青海省 | 2025年1月 | 关于印发青海省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 扩围支持老旧营运货车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大至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照《青海省加力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实施细则》(青交〔2024〕153号)执行。 |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024年5月 | 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 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持续推进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新能源化。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在重点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实现系族全覆盖。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强化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管执法。到2025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力争达到100%,在用柴油货车抽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x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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