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我国及部分省市煤层气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推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

煤层气是与煤伴生、共生的气体资源,指储存在煤层中的烃类气体,以甲烷为主要成分,属于非常规天然气。煤层气以吸附在煤基质颗粒表面为主、部分游离于煤孔隙中或溶解于煤层水中的烃类气体,是煤的伴生矿产资源。

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具有一举多得的功效:洁净能源,商业化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为国家战略资源。

国家层面煤层气行业相关政策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煤层气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22-2029年)》显示,近些年来,为了促进煤层气行业发展,我国颁布了多项关于支持、鼓励、规范煤层气行业的相关政策,如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

国家层面煤层气行业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 发布部门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2021-10 国务院 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
2021-07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小水电、分布式光伏发电,支持山西煤层气、鄂西页岩气开发转化,加快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
2021-04 --- 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 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对在我国境内进行煤层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020-1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 鼓励高岭土、煤层气(瓦斯)、矿井水及天然焦等煤炭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勘探、开采除外)
2020-05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 优化煤炭生产与消费结构,推动煤炭清洁生产与智能高效开采,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稳步开展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等升级示范。建设一批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加快煤层气等勘探开发利用。
2018-06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加强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实施生物天然气工程。到2020年,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及珠三角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均下降10%左右,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及汾渭平原煤炭消费总量均下降5%左右
2016-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年修订)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发展煤炭洗选加工,综合开发利用煤层气、煤矸石、煤泥、石煤和泥炭。
2013-09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 适应煤矿瓦斯防治和煤层气产业化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部分省市煤层气行业相关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煤层气行业发展,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进煤层气产业发展,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的通知》等。

部分省市煤层气行业相关政策

省市 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内蒙古 2022-0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在能源基地或大型含煤盆地积极推进页岩气、页岩油、煤层气、陆域天然气水合物、生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调查评价和有利区优选,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自治区能源消费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保护。
黑龙江 2022-08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的通知 开展煤炭资源安全高效智能开发、矿山及地下工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煤与煤层气共采及瓦斯高效抽采利用、褐煤梯级综合循环利用、煤矸石清洁高效燃烧技术、煤炭洗选及工业智能化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加快低品位能源充分利用和高效供应。
贵州 2020-01 关于加快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5年) 加快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勘探开发利用,构建能源供应新格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大勘探力度,加快资源开发,加强综合利用,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强化煤矿瓦斯综合利用。
河北 2016-05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支持开展平原区深部煤田地下气化工业性试验,加大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力度,发展低浓度瓦斯采集、提纯和利用,提高煤矿瓦斯利用率。
湖北 2015-08 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规定,逐步放开非居民用天然气气源价格,落实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政策
江苏 2015-07 省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部署,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推进电网输配电价改革,积极落实煤层气发电、余热余压发电上网标杆电价调整政策。
河南 2012-11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强化能源保障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以煤矿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重点加快大中型煤矿、煤炭资源勘查、煤层气开发利用、煤炭储配中心和煤矿兼并重组等项目建设,拓展煤炭投资领域,扩大煤炭投资规模,加强对外合作,全面提升煤炭保障能力,巩固提升我省大型煤炭基地地位。
2006-10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改善一次能源供给结构,积极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煤层气资源和油气替代燃料,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逐步形成多能互补的能源供应体系。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YA)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绿氢行业相关政策:发展绿氢等可持续燃料贸易

我国及部分省市绿氢行业相关政策:发展绿氢等可持续燃料贸易

为了扩大绿氢行业的应用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

2026年06月1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可再生能源行业相关政策: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

我国及部分省市可再生能源行业相关政策: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将新建及改扩建算力设施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电能利用效率、绿电消费比例、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等作为项目节能降碳审查评价重要内容。

2026年06月1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飞轮储能行业相关政策:开展低损耗、高能量密度的飞轮储能技术研究

我国及部分省市飞轮储能行业相关政策:开展低损耗、高能量密度的飞轮储能技术研究

为扩大飞轮储能行业的应用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2月工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可靠支撑调节电源建设的容量市场。进一步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的容量电价机制,研究按统一标准对电力系统可靠容量给予补偿。

2026年06月16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油气行业相关政策:完善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

我国及部分省市油气行业相关政策:完善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

为促进油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加快能源专业模型技术攻关。聚焦电网、发电、煤炭、油气、综合能源等领域,提升能源大模型的泛化迁移、多智能体框架、大小模型协同、多模态理解生成、长序推理等基础能力

2026年06月0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新型储能行业相关政策:大力推进技术先进、安全高效的新型储能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新型储能行业相关政策:大力推进技术先进、安全高效的新型储能建设

为了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行业的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的容量电价机制,研究按统一标准对电力系统可靠容量给予补偿。

2026年06月06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分布式光伏行业相关政策:有序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分布式光伏行业相关政策:有序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

为促进分布式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的新能源发电项目,以及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分布式光伏可通过集中汇流方式

2026年06月04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