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打好污染防治持久战,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治理污染、修复生态中加快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河北。
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
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加强政策设计,加快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力争走在全国碳达峰前列,为实现碳中和夯实基础。
一、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设计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按照我国碳排放2030年前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要求,制定碳排放达峰实施意见、行动方案和配套政策。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投融资、财税、价格、土地等政策体系。全面清理现行地方法规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强化考核评价,把能源消费、碳排放等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体系,强化指标约束和结果运用。支持雄安新区、张承地区、秦皇岛等有条件的区域和市县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
二、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推进燃煤电厂节能降碳改造,控制煤电发电量,推动终端用能领域电能和天然气替代,抓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确保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减少。大力发展光电、风电、抽水蓄能,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支持张家口、承德等地区发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制氢产业。建设适应非化石能源高比例大规模接入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和以节约能源为导向的电价改革。
三、实施重点行业减污降碳行动
围绕钢铁、火电、水泥、焦化等传统产业行业,实施重大节能低碳技术改造示范工程,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重大项目示范,持续降低企业碳排放强度,打造一批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园区。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构建绿色供应链和绿色低碳制造体系。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禁违规新增产能。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
四、推进重点领域低碳发展
优化调整运输结构,继续实施“公转铁”工程,加快推进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港口码头铁路专用线建设,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健全节能家电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推动城市公交、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产业发展。加大甲烷、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等其他温室气体控制力度。严格保护各类重要生态系统,有效发挥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加快张家口首都“两区”建设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打造首都水源涵养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走出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生态兴市、生态强市的新路。
一、增强水源涵养功能
提高生态涵水功能,增加森林、草原、湿地面积,拦截、蓄滞、过滤、净化降水,涵水于地、涵水于林草。积极推动洋河、桑干河、清水河等永定河上游、白河等河道及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完善地表蓄水网络格局。实施农村蓄水坑塘集水工程、农村雨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统筹实施跨流域调水补水工程,增加张家口地区外调水量。加强官厅、密云水库上游地区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统筹利用。规划建设乌拉哈达水库。
二、强化生态环境支撑
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实施差异化植树造林与管护,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着力构建京北防护林体系。加强草原生态建设,巩固和提升休耕种草成果,以坝上地区为重点,积极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草原管护体系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草原生态示范区和草原公园建设,全面提升草原生态功能、生产价值和服务价值。实施退耕还湿工程,修复坝上高原湿地链,加快坝下湿地植被恢复和鸟类栖息地环境改善,保护重点流域上游湿地,持续推进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建设。
加快华北地下水“大漏斗”综合治理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节引调补蓄管”多措并举,推动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和稳步回升。到2025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下降15%。
一、优化水资源配置
加大引调外部水力度,充分利用引江水、引黄水,补充生产生活用水,替代地下水。实施滹沱河、南拒马河、滏阳河等河道及白洋淀、衡水湖、南大港常态化补水,持续回补地下水。加快推进非常规水利用,加大再生水、雨洪水、海水淡化水等利用力度,推广微咸水、地表水轮灌混灌。加强人工增雨雪,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
二、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
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大力实施农业节水,推进工程节水、休耕退耕、旱作雨养和节水品种推广,压减高耗水粮食作物,积极推行农艺节水措施,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严控高耗水行业,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和高耗水工业结构调整,推广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强城镇节水改造,实施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进公共领域节水,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建设节水型城市。加快农村生活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推行农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和计量收费。
三、严格地下水管理机制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对冀中南、冀西北、冀东北分区精准施策,强化取水许可审批,严控开采地下水,依法有序关停自备井,南水北调受水区城镇生活和工业取水井2021年全部关停,农村生活取水井关停与水源置换工程同步推进、2022年全部关停;有稳定地表水水源替代的旱作雨养区域,有序关停封存农业灌溉取水井。大力推进水源置换,最大程度置换城镇生活、工业和农业取用地下水。持续推进水权制度和水价改革。
地下水超采治理重点行动
地下水超采治理重点行动 |
1.全社会节水行动。推广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加快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提高污水处理水质,加大非常规水利用。 2.引足用好外调水行动。用足用好中线引江水,应急增供东线引江水,适度增加引黄水,加大引滦水利用,用地表水水源置换地下水。 3.种植结构调整行动。推广小麦节水品种,以地下水超采漏斗区和坝上地区为重点,新增季节性休耕和旱作雨养耕地面积,压减雄安新区灌溉面积。 4.河湖清洁补水行动。对滹沱河、滏阳河、南拒马河、白洋淀等主要河道和湖泊湿地实施生态补水,丰水年力争使一、二级河流主要河段不断流。 5.河湖库塘蓄水行动。增加河湖调蓄能力,兴建地表水水库,建设平原蓄水坑塘。 6.地下水采用严格管控行动。强力关停城镇自备井和农村灌溉机井,健全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推进依法治水管水。 |
资料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观研天下整理
持续深化污染防治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水污染流域治理、土壤污染属地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系统防治,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突出区域协同、措施协同、污染因子协同,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削减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推动重污染城市“退后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深入推进结构减排,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巩固化解过剩产能成果,积极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严控工业污染排放。加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积极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安全取暖,抓好散煤治理,稳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统筹“油、路、车”治理,深化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建立京津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联合防治协调机制,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强化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和农业氨排放管控。深化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推行低(无)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源头替代,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污染防治,集中整治恶臭气体污染。强化夏季臭氧污染天气应对和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污染应急管控,完善京津冀重污染天气会商和预警预报机制。
二、系统推进水污染治理
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协同推进,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城市水体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优先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白洋淀、衡水湖综合治理,加强出入境河流断面监测和上下游联防联治。实施县级以上城市雨污分流工程,已消除的城市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推进建制镇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强化工业污水管控,推进重点流域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推动涉水工业企业入园进区,完善开发区配套管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污水全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开展地下水修复试点。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国家要求。
三、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全面推行农用地分类管控,加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成效,严防耕地土壤污染。健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加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强化工矿企业污染源头及历史遗留污染源管控。聚焦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重点行业,持续实施清洁化改造,强化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调整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推动化工等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加快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区域收集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地级城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处置能力与产生量基本匹配。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评估、预防和执法体系建设,加强联防联控,严厉打击废酸等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在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增加可降解地膜用量,深入开展秸秆垃圾露天焚烧专项治理,持续推进秸秆直接还田和资源化利用。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落实禁养区制度,推动畜禽养殖集中集约发展,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和秸秆利用率。
五、深化近岸海域综合治理
坚持陆海统筹,全面落实湾长制,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深化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实施涉水企业提标改造工程,降低入河入海污染物总量,确保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水质稳定达标。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执法,提升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突出抓好旅游旺季北戴河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全省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建成美丽海湾。
环境污染治理重点工程
环境污染治理重点工程 |
1.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积极推进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陶瓷、制药、有色金属、化工等重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推进中石化沧州炼化退城搬迁与中海油中捷合作发展、邯钢退城搬迁等项目。 2.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石化、铸造、陶瓷等行业为重点,采取工艺技术改造、原辅料替代、资源能源梯级利用等综合措施,推进重点行业全工艺流程转型升级,实现源头污染物减排。 3.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完善土壤环境执法监管平台,优化调整土壤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开展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全面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行种养结合和生态养殖模式,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利用。 5.重点行业企业“公转铁”改造。建设煤炭、钢铁、电力、焦化等大型工矿企业和重要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 6.挥发性有机物系统治理。全面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强化治污设施达标运行,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控制。 7.重点河流湖库治理攻坚。以滦河、潮白河、永定河、滏阳河等为重点,积极采取控源截污、源头施治、综合治理等措施,推进实施河流湖库环境综合整治。 8.渤海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治理。采取清淤清污、生态补水、水体净化等措施,持续推进入海河流综合治理。推进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形成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推进沿海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9.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在入海河口、入海排污口、重要生态环境功能区等重要点位建立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系统,统一接入海洋生态环境监控平台。建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强化分析检测监测能力。 |
资料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观研天下整理
全面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
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
一、构筑生态安全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和生态功能分区定位,建立健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分区管控体系,统筹经济系统、社会系统、自然系统,优化生态空间,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强化燕山-太行山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建设张家口、雄安两个重点生态安全保障地区,打造坝上、沿渤海、环首都三大生态防护带,加强重点河流、生态廊道、湖泊湿地等生态节点保护治理,构建京津冀网络化生态安全格局。
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大力开展矿山修复,加快推进生态破坏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突出、靠近居住区和重要基础设施的矿山修复,深入实施采煤沉陷区治理,强化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整治,推进尾矿库复绿,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力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
强化河湖与海洋生态修复。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河湖生态缓冲带及水生植被恢复等工程,加快推进海河流域主要河道、河湖湿地、沿海自然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河湖生态补水,推动生态系统持续向好。加强自然岸线保护,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求。实现滦河、滹沱河、滏阳河、南拒马河等主要河流河段季节性有水。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扎实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实施三北防护林、燕山-太行山、“三沿三旁”等绿化重点工程,加快建设北方防沙带。推行林长制,全面加强天然林等林地资源保护。加强森林抚育,调整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林地产出效率,打造新时代塞罕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推进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森林蓄积量。
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地的功能定位、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加快整合归并优化各类保护地,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稳妥推进核心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积极推动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修复,加强外来物种管理。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
三、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支持生态功能区市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释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效益和产业发展双赢。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探索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完善省内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金扣缴及奖励政策,落实京冀、津冀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推动共建张承生态补偿试验区。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加强生态修复监测评估。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构建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创建示范活动,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河北省自然保护地分布示意图
资料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生态修复保育重点工程
生态修复保育重点工程 |
1.矿山环境修复与保护。因地制宜采取自然恢复、转型利用、修复绿化等措施,完成石家庄、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保定、邢台、邯郸等8个市的625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 2.水土保持工程。在燕山-太行山重点区域、雄安新区上游地区和坡耕地相对集中区域开展综合治理,推进国家和省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利项目、小流域治理等项目建设。 3.防沙治沙工程。在坝上地区、燕山-太行山区域、黄河故道等沙化土地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开展造林绿化,构建牧场防护林网,实施舍饲圈养、节水灌溉,全面提高林草植被盖度,提高防沙治沙能力。 4.海河流域九河共治。京津冀合作推进海河流域桑干河、洋河、潮河、白河、唐河、拒马河、滹沱河、滏阳河和大运河等主要河流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与建设。 5.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在张家口、承德和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涞源县、易县、涞水县、曲阳县、唐县等市县开展人工造林。 6.草原生态修复。在坝上地区和燕山-太行山地区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巩固退化草原生态恢复成果。 7.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强衡水湖、南大港、北戴河、曹妃甸、海兴等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水、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重点建设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北戴河国家湿地公园等,推进坝上、南堡、溢泉湖等其他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 8.渤海岸线综合治理修复。推进秦皇岛市石河口、沙河口、新开河口和洋河口综合整治修复工程,唐山祥云岛岸滩、大清河口岸线整治等综合治理修复工程。 9.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强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沙漠公园、草原公园、海洋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完善政策支撑,提高保护能力,确保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
资料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观研天下整理
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建立健全绿色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积极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一、推行绿色清洁生产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推动工业污染源限期达标排放,推进排污权、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制造业绿色发展重点专项和示范工程,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推进重点行业工艺技术设备绿色化改造,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发展环保产业,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提高环保技术装备、新型节能产品和节能减排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对绿色设计、清洁生产、超低排放、退城入园、循环发展、末端治理的正向政策激励。加强绿色标准体系建设,扩大标准覆盖范围。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用好现有政府投资基金,探索设立绿色发展子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发行绿色债券。
二、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消费、自然环保、节俭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和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完善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推广机制。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规范回收利用。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全省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焚烧。
三、强化资源高效利用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规,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覆盖。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落实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完善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完善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水效“领跑者”制度。严格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稳妥推进水价改革,完善阶梯水价等调控政策,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园区循环化改造,全面推进园区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和系统优化,加强园区内产业循环耦合,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建设唐山、邯郸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动采矿、钢铁与建材跨行业集聚、融合发展。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构建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发展资源回收利用产业,扩大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范围。(TC)
相关行业报告:《2021年中国生态修复市场分析报告-市场运营现状与发展动向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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