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指的是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满足其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基本需求。
我国养老服务行业相关政策
为了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6月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等发布《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指导意见》开展生活服务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要实施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和长期照护师专项培训,大力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就业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加强对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
我国养老服务行业部分相关政策情况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5年6月 |
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
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指导意见 |
开展生活服务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要实施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和长期照护师专项培训,大力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就业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加强对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 |
2025年5月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 |
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发展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养老服务。 |
2025年4月 |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 |
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 |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毗邻建设。 |
2025年4月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
关于扎实做好2025年“三农”金融工作的通知 |
持续加大对乡村道路、医疗养老、物流通信、供水供电、清洁能源、人居环境整治等公共服务领域的金融支持。 |
2025年4月 |
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
加强职业研究和标准教材建设。民政部门要根据养老服务领域职业结构变化,及时研究申报新职业新工种。民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结合养老服务行业人才培养需求,及时组织制修订养老服务领域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加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教材开发和试题库建设。 |
2025年3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 |
支持金融机构与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环保、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养老服务等专业中介机构合作,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 |
2025年2月 |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 |
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
完善重点领域服务消费标准和合同示范文本,提升公用事业、文化和旅游、康复、养老、托育、金融等领域服务品质。 |
2025年2月 |
中国证监会 |
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 |
提供优质养老金融产品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养老等银发经济企业股债融资,探索以养老设施等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和REITs。支持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专门从事养老金融服务。推动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加大对营业网点、服务APP等亲老适老化改造力度。加强老年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保障老年投资者合法权益。 |
2025年1月 |
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铁集团等9单位 |
关于增开银发旅游列车 促进服务消费发展的行动计划 |
鼓励旅游、养老等领域企业深入挖掘铁路沿线旅游资源,开发银发旅游列车主题旅游线路和产品,形成一批机制化开行的银发旅游列车,打造品牌银发旅游线路。 |
2025年1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 |
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因地制宜扩大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纳入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大力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健全农村留守、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探访关爱和应急救援服务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养老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有条件的地方可按规定开发设置农村助老岗位。引导城市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 |
2024年12月 |
民政部、财政部 |
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和政策衔接,有序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发展,其中,养老服务职能部门要做好集中照护服务对象资格审核,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指导养老机构提供集中照护服务,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效果开展跟踪监测;社会救助职能部门要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工作,同时会同养老服务职能部门确定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对象范围、认定条件、服务标准。 |
2024年12月 |
国家数据局等部门 |
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
推动建立新型政企合作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共建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围绕智慧交通、智慧文旅、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商圈、数字乡村等重点场景,深化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融合应用,赋能城市治理、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
2024年10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
关于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的意见 |
鼓励各地吸引养老、托育、物业、酒店等相关领域大型企业进入家政行业跨界经营。 |
2024年10月 |
民政部、商务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 |
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 |
丰富拓展社区养老服务。聚焦老年人“家门口”养老需求,统筹现有资源支持建设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畅通区域内养老服务供需渠道,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消费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老年认知障碍社区照护服务。支持设立社区老年用品、康复辅助器具展示和配置服务(租赁)站点,提供展示、科普、评估、配置、租售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
2024年5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部门 |
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 |
推动打造低成本、高体验、交互式的社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场景。 |
2024年5月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基础上,支持保险公司以适当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实现长期护理、风险保障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服务有效衔接。 |
2024年5月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 |
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基础上,支持保险机构以适当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实现长期护理、风险保障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服务有效衔接。 |
2024年3月 |
商务部等14部门 |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
加大惠民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对购买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结合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培育居家适老化改造经营主体,带动更多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 |
2024年3月 |
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等部门 |
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 |
推进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升级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老年助餐、认知障碍照护、婴幼儿照护等托育服务、家政电商标准制修订。 |
2024年1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 |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充分利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等,采用委托经营等方式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当地养老机构、餐饮场所等增加助餐功能。探索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激励与评价机制,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探索采取“公司(社会组织)+农户+合作社”经营模式积极发展乡村旅居式养老服务等农村特色养老产业。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各省市养老服务行业相关政策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养老服务行业稳定发展,比如上海市发布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若干措施》、河南省发布的《河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我国部分省市养老服务行业相关政策(一)
省市 |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上海市 |
2025年7月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若干措施 |
提高服务消费质量。健全服务消费标准体系,推动相关行业组织在养老、家政等领域建立标杆化服务标准,持续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 |
河南省 |
2025年5月 |
河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扩大养老消费。引导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运营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年底,提升100家县级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实现1000个以上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成1000个村级标准化养老服务站点。高标准设计建设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多层建筑加装电梯。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2025年完成6.4万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新建5000张家庭养老床位。完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逐步扩大老年助餐服务覆盖面。完善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
天津市 |
2025年5月 |
天津市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
支持建设天津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新建不少于10个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积极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工作。 |
江苏省 |
2025年4月 |
江苏省2025年稳外资若干措施 |
提升服务业领域开放水平。加快推进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支持开展标准化建设先行先试,力争在养老机构康复服务规范、电子商务直播园区建设与运营规范、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 |
黑龙江省 |
2025年1月 |
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
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新增护理型床位1万张以上,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
河北省 |
2024年10月 |
河北省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4—2028年) |
加强养老服务对接协作,开展京津冀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信息互认,吸引京津养老项目在我省布局。 |
北京市 |
2024年9月 |
关于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 |
优化“老老人”补贴津贴制度。优化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政策,推动补贴津贴向“老老人”重点群体服务聚焦,提高政策精准性、有效性。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重点支持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与居家失能失智老年人签约提供居家照护服务。 |
山东省 |
2024年1月 |
山东省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方案 |
鼓励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机构或医疗机构,托管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连锁运营辖区日间照料设施和“家庭养老床位”,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医疗机构、家政公司、物业企业等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
山西省 |
2023年8月 |
山西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
促进医养结合。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 |
江西省 |
2023年8月 |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 |
加强运营秩序监管。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优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健全老年人入院评估、服务协议签订、24小时值班、视频监控、档案管理等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提供服务;指导退出的养老服务机构妥善做好老年人服务协议解除、安置等工作;加强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退出财产处置的监管,防止造成财产流失或者转移。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我国部分省市养老服务行业相关政策(二)
省市 |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重庆市 |
2025年7月 |
重庆市提振消费若干措施 |
加大对失能老人照护支持力度。推动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三年内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5%。 |
云南省 |
2025年5月 |
贯彻就业优先战略 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 |
实施高原特色农业、中药材、文旅、养老服务、绿色能源、劳动密集型等产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促进产业增值、企业增效、群众增收。 |
2025年5月 |
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 |
健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养老金融体系。围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挖掘旅居养老多元价值,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老年用品制造等银发经济的金融投入。为建立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工,以及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加强养老资金投资管理。健全养老服务商业保险体系。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加大涉老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打击力度,保障老年人合法金融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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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
2025年6月 |
广西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托育服务,提供多样化老年助餐和婴幼儿照护服务。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政策。2025年,完成2.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
海南省 |
2025年4月 |
海南省提振和扩大消费三年行动方案 |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扩大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面。 |
广东省 |
2025年4月 |
广东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广应用省养老服务管理系统,依托粤省事平台提供养老服务事项。 |
2025年2月 |
广东省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实施方案 |
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有序推动适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推进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使之逐步具备承担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协调指导等功能。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家政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运营家庭养老床位,探索互助养老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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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 |
2024年7月 |
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实施方案 |
发展社区便民服务。聚焦一刻钟社区生活圈,新建或改造一批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和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试点,推动物流配送、智能快递柜、蔬菜直通车等进社区。推广“塞上乐龄大学”暨老年大学进社区项目,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或老年学习点。 |
湖南省 |
2023年8月 |
湖南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
提升民生领域消费。安排不低于55%的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 |
西藏自治区 |
2023年4月 |
西藏自治区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 |
推动养老消费。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大力发展居家养老。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通优先便利就医“绿色通道” ,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加快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运行,持续实施养老服务队伍培训和能力提升行动。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XD)
观研天下®专注行业分析十三年,专业提供各行业涵盖现状解读、竞争分析、前景研判、趋势展望、策略建议等内容的研究报告。更多本行业研究详见《中国养老服务行业现状深度分析与发展前景研究报告(2025-203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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