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目标,并部署了8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旨在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智慧高效的交通运输能源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基本形成多部门协同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机制,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装备体系逐步健全。到2035年,交通运输与新型能源体系将实现全面融合互动,初步建立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科技创新为关键支撑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具体目标包括:
时间 |
目标 |
2027年 |
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终端用能比例达到10%; |
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00万千瓦,就近消纳比例稳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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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逐年提高,绿色燃料生产能力显著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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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5年 |
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终端用能比例保持高位,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开发的绿色电力以就地就近消纳为主; |
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新能源营运重卡规模化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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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体系基本建成。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观研天下整理(xyl)
《指导意见》围绕,交通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燃料供应、产业培育、要素保障等领域,部署了8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涵盖能源与交通基础设施协同规划、新能源车辆推广、绿色燃料生产应用、智慧能源管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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