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简称《规划》)提出,到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规划》指出提出“十五五”时期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其中,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全面提升,能源进口多元可控;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成为电量主体;坚强韧性、绿色低碳、集成融合、智能高效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能源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实现总体自主可控,迈入世界能源科技创新国家前列;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加快健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十五五”时期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
| 能源 | 目标 |
| 能源综合生产能力 | 达到58亿吨标准煤 |
|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 达到25% |
|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 | 超过50% |
| 非化石能源发电量 | 达到50%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观研天下整理
在空间布局方面,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能源和经济、总量和结构、全国和区域、国内和国际,推动非化石能源供应形成五大增长板块,巩固优化化石能源生产基地,加强能源开发与用能产业布局协同,统筹优化能源骨干通道布局,不断拓展多元化进口通道。
《规划》提出,构建先进适配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坚强韧性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构建自立自强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构建协同高效的现代化能源治理体系,构建立体多元的能源国际合作体系。
《规划》强调,要推动油气田和炼化产业转型,坚持“减量置换”原则,引导大型企业、重点区域炼油能力优化重组,规模化开展陆上油气田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探索海洋油气田和海上风电协同开发,推动CCUS区域产业集群建设。
《规划》还提出建设能源通道,打造重要能源产品骨干流通走廊。电力流向形成由“三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向负荷中心地区送电的总体格局;西煤东运、北煤南运运输布局持续优化;油气“全国一张网”基础设施布局更加完善,全国油气管网总里程新增2万公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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