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结合区域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需求,推动三地打造科技金融协同发展高地。这是对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关部署的具体落实。
《指导意见》共提出19项工作举措,明确"两步走"目标:
《指导意见》明确“两步走”目标
| 时间 | 相关内容 |
| 到2030年 | 构建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相适应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在多元化、适配性、协同性、国际化等方面达到更高水平,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升; |
| 到2035年 | 建成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实现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协调并举、金融供给与科技创新需求高度适配。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观研天下整理(xyl)
在区域布局上,《指导意见》对三地分别明确重点方向:北京(京津冀)聚焦原始创新和协同创新,强化金融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上海(长三角)立足产业集群协同优势,打造共建共享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放型科技金融体系,加强三地金融高水平互动和规则对接。
在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多项创新举措:开展试点,将研发投入水平较高的民营中小企业纳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支持领域范围;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耐心资本作用,支持发展并购基金,发挥创投类政府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作用,重点支持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等培育、孵化和创业。
《指导意见》将加强统筹规划,推动区域内科技金融服务协同,构建有区域特色的科技金融体系,因地制宜支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同时加强风险联防联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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