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政策体系、制度建设、产品服务、基础能力四方面提出9条具体举措,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广泛、保障有力、服务专业、市场规范的低空保险体系。
近年来,以无人驾驶航空器为代表的新型低空航空器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加速推进,农林作业、巡查巡检、城市治理、应急救援、物流配送等应用场景有序拓展。随着低空飞行活动日益频繁,亟需完善低空保险领域的政策制度、产品服务和监管体系。
低空保险各方面情况
| 方面 | 发布部门 |
| 健全低空保险政策体系 | 加强各级低空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对低空保险的支持,将保险作为强化场景运营安全监管、健全事故处理制度的重要手段,鼓励低空经济各类经营主体有效 运用保险机制。 |
| 加快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 | 对于按照法律法规应当投保责任保险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推动加强投保情况核查,依法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实施办法,出台示范条款。 |
| 强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 逐步建立覆盖低空全产业链的保险产品体系,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和传统有人驾驶航空器保险供给和服务能力,面向各类应用场景提供针对性保险保障。 |
| 提升保险可持续经营能力 | 加快建设低空保险信息平台,探索低空保险信息平台与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对接,加强保险机构、再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等专业能力建设。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观研天下整理(xyl)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完善低空保险政策,持续丰富产品体系,增强保险对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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