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光通信历史悠久,人工智能让光模块进入新的阶段
1、光通信行业发展历程
回顾我国光纤通信的发展史,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1)20世纪60年代,光通信行业萌芽阶段。
1966年,华裔物理学家高琨博士从理论上论证了光纤作为传输媒介实现长距离、大容量通信的可能性,为光纤通信奠定了理论基础。
(2)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光通信行业实践探索阶段
这一时期光通信由理论研究向实践探索跨步,行业内纷纷加大光纤通信的投资力度以降低光纤损耗,抢占技术先机。光通信器件不断研制成功,光纤通信系统陆续问世并开始大规模推广应用,拉开了光通信领域实用化及产业化序幕。这一时期我国与国外的光通信行业的研发及产业化基本同步,与国外先进技术差距较小。
(3)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光通信行业初步发展阶段
伴随着骨干网、接入网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建设,宽带网络逐步发展,推动光通信行业的商业化应用。但由于当时我国工业基础较为薄弱、科研投入不足,我国光通信产业链中的核心芯片和关键器件逐渐落后于国外先进水平。这个时期是全球光通信发展的第一个“黄金期”,伴随着21世纪初IT泡沫的破灭,光通信行业进入一个“调整期”。
(4)2007年至2018年,光通信行业快速发展阶段
这一时期,接入网建设转向光纤接入(FTTx)形式,并明确光纤到户(FTTH)成为主流的宽带接入技术。伴随着云计算、4G网络建设、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推进,光纤通信速率及容量快速发展,光纤通信普及率实现阶跃式增长。行业内一批领先的光通信企业如光迅科技、海信宽带、中际旭创等快速崛起,并认识到自主高端光芯片、关键光器件的重要性,开始向国外先进技术看齐,提升自身垂直整合能力。
(5)2019 年至今,光通信行业创新升级阶段
伴随着 5G、大数据、物联网、智能电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光通信技术进入升级换代阶段。尤其是AI的发展,带动了数据流量的暴涨对通信网络的带宽、时延、传输速率、传输容量、传输距离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光通信技术创新发展,光通信产品不断升级创新。
2、光模块行业发展历程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光模块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6-2033年)》显示,光模块与光通信发展息息相关,光模块产品逐渐向可热插拨、小型化、高速率、智能化、集成化方向发展,其技术升级路线可大致按照主流封装形式划分为三代。
(1)第一代(20世纪)以 1X9、GBIC、SFF 形式为主流代表。
1X9 是较早的光模块应用,是固定的光模块产品。随后向热插拨、小型化两个方向演进。热插拨方向形成了 GBIC 光模块,作为独立模块使用,无需切断电源即可定位故障,方便了光模块的管理与维修。小型化方向形成了 SFF 光模块,SFF 光模块采用精密光学及电路集成工艺,尺寸仅有 1X9 的一半,增加了通信设备端口密度,降低单位端口的功耗及成本。
(2)第二代(21世纪以来)以 SFP、QSFP、QSFP-DD/OSFP 等形式为代表。
随着数据通信网络向高速率、大容量发展,通信设备端口密度提升,推动光模块不断突破技术限制,向小型化、高速率、智能化、集成化方向发展。以目前广泛应用的 SFP 形式为例,其兼具 GBIC 的热插拨和 SFF 高集成小型化优势。此外,光模块也由 10G-40G 升级到 100G/200G/400G 高速光模块领域,并且演化出数据诊断等智能化功能。
(3)第三代(2024 年以来)以光电共封装(CPO)形式为代表,主要采用硅光集成技术。
2024 年,800G 高速光模块进入规模化生产阶段,光电共封装、硅光集成技术会在速率、能耗、成本方面逐渐超越传统光模块。这一时期是光模块的创新发展时期,光模块的产品成本、性能、技术等会进一步完善,以适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升级革新的发展需求,推动光模块向超高速率、超高集成度方向发展,凸显高端光模块竞争优势。
二、光模块行业获得全方位政策支持
光模块行业属于光通信行业的范畴,光通信行业实行国家机关宏观调控与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监管体制。
工信部和发改委主要承担我国光通信行业宏观管理职能。工信部为行业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通信业的行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及行业规范与标准,协调解决通信行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通信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指导行业内的技术创新和进步,鼓励通信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发改委规划并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负责参与拟定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在工信部和发改委的监督管理下,行业内各企业遵循市场化经营模式,并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规范,目前行业内主要的自律组织包括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中国电子元件协会和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是全国性、行业性的自律性组织。通过对本行业的深度调研与了解,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等科技成果的推广活动,实现行业内信息共享,为政府提供行业发展建议并协助政府部门制定行业标准。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是全国性的行业组织。作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之间的桥梁,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同时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是全国性、行业性的自律性组织。负责研发分析通信相关行业发展情况,探索通信行业发展新思路,为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提供参考和建议;并且协调行业内企业间关系,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协调发展。
近年来,国家陆续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扶持和鼓励光模块行业发展,主要政策法规如下:
我国光模块行业相关政策
| 发布时间 | 部门 | 政策名称 | 相关内容 |
| 2026.6 | 工信部 | 《高速光模块产业发展白皮书》 | 明确要求国内所有新建万卡级智算中心,必须标配800G及以上光互联方案,400G及以下低速模块逐步退出新建机房采购清单。到2028年,国内高端200GEML光芯片自给率提升至45%。 |
| 2026.6 | 工信部 | 《“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创新发展实施意见(2026—2028年)》 | 加快建设400Gbps/800Gbps等骨干传输网络,优化东中西部国家枢纽节点之间网络传输通道。有序推进城域400Gbps及以上、全光交叉等高速光传输系统设备应用。优化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等布局,提升网间数据传输质量。简化核心到边缘网络层级,完善重点场所算力接入网络布局,构建城域毫秒级低时延入算能力。 |
| 2025.10 | 工信部等七部门 | 《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 | 明确加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5G+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按需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并加速算力与行业融合。而光模块是5G、工业互联网和算力网络数据传输的核心器件,该政策通过推动这些基础设施落地与规模化应用,会持续扩大工业级、算力级光模块的市场需求。同时政策鼓励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也将倒逼光模块企业研发适配工业等场景的高可靠、低功耗产品,推动光模块产业与制造业服务化转型深度融合。 |
| 2025.8 | 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 | 《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 | 提出持续支持集成电路、先进计算等领域科技创新,并推动5G/6G关键器件、芯片、模块等技术攻关。结合万兆光网试点等配套工作推进,其会间接推动光模块核心技术与关键设备突破。同时政策带动地方配套资金支持,如广东专项支持硅基集成光芯片等方向为光模块上游核心部件研发提供保障,助力800G、1.6T等高速光模块技术代与量产,适配电子信息产业增长对高速传输的需求。 |
| 2025.1 | 工信部 | 《关于开展万兆光网试点工作的通知》 | 提出聚焦小区、工厂、园区三大场景开展万兆光网试点,试点周期至2025年底。政策推动50G-PON等关键光通信技术落地,带动光模块向更高带宽、更低时延方向升级,同时促进光网络与人工智能融合,为光模块在家庭超高清视频、工业光学质检等场景的应用开辟新路径。 |
| 2024.12 | 发改委、工信部、数据局 |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 | 要求推动国家枢纽节点和需求地之间400G/800G高带宽全光连接,引导电信运营商提升“公共传输通道”效能推进算网深度融合,优化网络计费方式以降低东西部数据传输成本。 |
| 2023.6 | 工信部等五部门 | 《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 | 重点提升电子整机装备用SoC/MCU/GPU等高端通用芯片、氮化镓/碳化硅等宽禁带半导体功率器件、精密光学元器件、光通信器件、新型敏感元件及传感器、高适应性传感器模组、北斗芯片与器件、片式阻容感元件、高速连接器、高端射频器件、高端机电元器件、LED芯片等电子元器件的可靠性水平。 |
| 2023.2 | 国务院 |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 加快5G网络与千兆光网协同建设,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北斗规模应用。 |
| 2022.4 | 发改委等四部门 | 《关于同意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 | 国家同意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启动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并规划了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标志着“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通过构建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一体化的新型算力网络体系,将东部算力需求有序引导到西部进行存储、计算、反馈,并在西部地区建立国家算力枢纽节点,让西部的算力资源更充分地支撑东部数据的运算,促进东西部协同联动。 |
| 2022.1 | 国务院 |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 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展望2035年,力争形成统一公平、竞争有序、成熟完备的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
| 2021.3 | 工信部 | 《“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 大力推动以5G、千兆光网为代表“双千兆”网络作为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不可或缺的“两翼”和“双轮”发展,加强网络建设互促、应用优势互补和业务融合创新。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现行光模块行业相关标准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发布部门 | 实施日期 | 状态 |
| YD/T1688.5-2012 | xPON光收发合一模块技术条件第5部分:用于XG-PON光线路终端/光网络单元(OLT/ONU)的光收发合一光模块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3/3/1 | 现行 |
| YD/T2156-2010 | 无线通信用射频传输光模块技术条件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1/1/1 | 现行 |
| YD/T2156-2026 | 无线通信用射频传输光模块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6/9/1 | 即将实施 |
| YD/T2433.1-2012 | 650nm塑料光纤传输设备用光模块技术条件第1部分:155Mb/s光收发合一模块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3/3/1 | 现行 |
| YD/T2796.1-2015 | 并行传输有源光缆光模块第1部分:4x10Gb/sAOC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5/7/1 | 现行 |
| YD/T2796.2-2016 | 并行传输有源光缆光模块第2部分:12x10Gb/sCXPAOC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6/10/1 | 现行 |
| YD/T2796.3-2018 | 并行传输有源光缆光模块第3部分:4×25Gb/sAOC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9/4/1 | 现行 |
| YD/T2796.4-2020 | 并行传输有源光缆光模块第4部分:200Gb/sAOC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0/7/1 | 现行 |
| YD/T2796.5-2021 | 并行传输有源光缆光模块第5部分:400Gb/sAOC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2/4/1 | 现行 |
| YD/T2796.6-2023 | 并行传输有源光缆光模块第6部分:800Gb/sAOC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4/4/1 | 现行 |
| YD/T2969.1-2015 | 100Gbit/s双偏振正交相移键控(DP-QPSK)光收发模块第1部分:168引脚的光模块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6/1/1 | 现行 |
| YD/T2969.2-2018 | 100Gbit/s双偏振正交相移键控(DP-QPSK)光收发模块第2部分:CFP相干光模块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9/4/1 | 现行 |
| YD/T2969.3-2018 | 100Gbit/s双偏振正交相移键控(DP-QPSK)光收发模块第3部分:CFP2-ACO光模块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9/4/1 | 现行 |
| YD/T2969.4-2019 | 100Gbit/s双偏振正交相移键控(DP-QPSK)光收发模块第4部分:CFP2-DCO光模块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0/1/1 | 现行 |
| YD/T3433-2018 | 用于OTDR测试的ONU光模块内置波长选择性反射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9/4/1 | 现行 |
| YD/T4859.1-2024 | 单通道有源光缆光模块第1部分:25Gb/sAOC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4/10/1 | 现行 |
| YD/T4859.2-2025 | 单通道有源光缆光模块第2部分:50Gb/sAOC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5/11/1 | 现行 |
| YD/T4859.3-2026 | 单通道有源光缆光模块第3部分:100Gb/sAOC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6/9/1 | 即将实施 |
| YD/T4861.1-2024 | 相干光模块软件管理接口第1部分:CFPx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4/10/1 | 现行 |
| YD/T4861.2-2025 | 相干光模块软件管理接口第2部分:QSFP系列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5/8/1 | 现行 |
资料来源:工标网(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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