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小水电行业高质量发展,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小水电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小水电未来发展的路线图,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电站智能化、集约化、标准化,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相适应的小水电高质量发展格局。
针对小水电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确立了严格的管控措施。文件明确,将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以及禁止开发河段新建小水电项目。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偏远地区供电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再新建小水电站。同时,各地将有序推动符合条件的存量电站实施升级改造,并引导老旧电站依法依规退出,以优化小水电的开发布局和结构。
指导意见》重点部署了小水电改造提升行动,推动行业向智能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指导意见》重点部署小水电改造提升行动
| 方面 | 相关内容 |
| 存量管理 | 《指导意见》提出了小水电改造提升行动,重点聚焦于“智能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要求通过技术升级,提升电站的自动化运行水平和集约化管理能力。 |
| 生态保护 | 文件要求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对于涉及自然保护地或重要水生生物保护对象的电站,必须科学确定和保障生态流量,确保下游生态用水安全,有效修复河流生态系统。 |
| 安全生产 | 《指导意见》强调要持续巩固小水电的大坝安全,严格落实汛期防洪调度指令,全面提升小水电的安全生产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观研天下整理(xyl)
《指导意见》还强调,要将小水电绿色改造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推动小水电与农村新型能源体系、幸福河湖建设以及生态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推进多能互补,实施水风光储一体化开发,打造系统友好型清洁能源综合体。同时,充分发挥小水电分布式电源的优势,提升乡村供电可靠性,为促进乡村共同富裕提供支撑。
据了解,下一步水利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指导地方细化各项任务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确保小水电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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