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观研天下新推出的「行业观研」订阅服务内容试读,摘取的板块为“政策观研部分”。服务详细介绍见后文。
观研天下:2026年7月国内密集落地的新能源汽车系列政策,并非从短期阶段性刺激出发,而是国家层面为新能源汽车行业建立“稳增长、调结构”的系统性政策框架而布局,显示出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已经完成从“普惠扶持、规模培育”转向“精准托底、市场化出清、创新提质”的范式切换。
在我们看来,7月份的新能源汽车政策布局在底层逻辑上已经告别了过去一刀切、全覆盖的普惠补贴模式,构建起了“短期强刺激、中长期去政策化”的调控体系。同时,出台的全额免征购置税、千亿级别以旧换新专项补贴等政策,成为针对市场阶段性承压的精准托底工具,目的是稳定终端产销、激活绿色消费潜力、畅通国内汽车大循环;而车船税优惠退出、动力电池阶梯式开征消费税等远期政策落地预告,则清晰释放出“政策红利有序退出、行业全面市场化”的坚定信号,推动新能源汽车与燃油车逐步实现油电同权、同质竞争,基本告别依靠政策红利拉动的初始阶段,进入市场竞争推动的成长阶段。
第一节 2026年7月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观察
一、国家级政策
1、行业规划与目标:促进新能源重卡和新能源公交在综合运输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7月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新发布规划与目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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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时间 |
部门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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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综合运输服务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
2026/7/24 |
交通运输部等 |
加快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加大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重卡便利通行支持力度。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 |
资料来源:各级政府网站,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2、财税、补贴政策: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发力
7月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新发布财税、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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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时间 |
部门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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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 |
2026/7/10 |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二十二批)予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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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
2026/7/02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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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8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七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二批) |
2026/7/17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5年第2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6—2027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5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8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七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二批)予以公告。 |
资料来源:各级政府网站,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3、行业标准:电池安全成为标准体系主要完善方向之一
7月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新发布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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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发布部门 |
实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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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B/T 6421-2025 |
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用冷轧无底层取向电工钢带(片)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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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8031-2025E |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英文版)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202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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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384-2025 |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202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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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775.9-2025 |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 第9部分:车载充电机和无线充电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 应用层及数据链路层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202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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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991.1-2025 |
电动汽车车载动力电池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第1部分:轻型汽车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202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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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1239-2025 |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排气试验方法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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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1240-2025 |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峰值功率试验方法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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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1241-2025 |
电动汽车用混合动力电驱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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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1264-2025 |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管理系统模拟前端芯片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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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1265-2025 |
电动汽车用功率驱动芯片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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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1266-2025 |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在线监测技术规范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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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1267-2025 |
电动汽车运行碳减排量评估方法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6/7/1 |
资料来源:工标网,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4、其他:加快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迭代和场景拓展速度
7月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新发布其他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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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时间 |
部门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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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
2026/7/31 |
工信部 |
巩固提升绿色优势产业。加快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装备、新型储能等重点行业技术迭代、场景拓展。推动新一代动力电池、车规级芯片、车用操作系统创新应用,面向干线运输、中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港口等场景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车。 |
资料来源:各级政府网站,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二、省级行政区政策
1、行业规划与目标:内蒙、河南、重庆、四川均发文支持新能源重卡和公交发展
7月中国各省份新能源汽车行业新发布规划与目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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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政策名称 |
时间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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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
《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2026—2030年)》 |
2026/7/1 |
到 2030 年,我区新能源重卡发展将实现跨越式提升。保有量规模跃升:新能源重卡渗透率达40%,车辆保有量突破5万辆,全区重型货车新能源占比约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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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2026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
2026/7/20 |
除应急车辆外,全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全部采用新能源车型;加大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淘汰力度,年内计划淘汰19辆,并新增新能源重型货车200辆以上。此外,同步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配合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查,严厉打击重型货车“三不两改一黑”等弄虚作假行为,持续巩固绿色出行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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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
《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 |
2026/7/6 |
计划到2028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充电设施75万个以上,其中超充站2500座以上,公共充电总容量突破750万千瓦,满足超200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计划到2028年底,全市新建电动重卡大功率超充站100座以上,推广电动超充重型货车不少于1500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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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
《四川省加力推进新能源货车规模化发展应用工作方案》 |
2026/7/22 |
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促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加力提振新能源货车消费,加快推进新能源货车特别是电动货车规模化应用。 用好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符合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支持范围的老旧营运货车,支持其报废更新为新能源货车,支持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力争到2027年底新能源货车保有量超4万辆。 |
资料来源:各级政府网站,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2、补贴与减税政策:多省继续推行新能源汽车减税政策
7月中国各省份新能源汽车行业新发布补贴与减税政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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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政策名称 |
时间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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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
《关于印发北京市继续促进国四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6/7/10 |
对仅报废国四、报废更新为新能源、仅新购冷链的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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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6/7/10 |
统筹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本市财政资金,对本市公共汽电车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 每辆车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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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6/7/10 |
依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6年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6〕36号),针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车辆类型、提前报废的时间和新购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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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具体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6/7/9 |
本细则所称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可申请补贴的,是指报废老旧城市公交车(车辆运营单位注册地在内蒙古自治区),并购买纳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之一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氢燃料电池车辆。新购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中的使用性质应为“公交客运”,乘用车不纳入本政策支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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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关于印发上海市2026年落实国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6/7/21 |
实施细则适用于使用国家实际下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符合要求的本市营运货车予以补贴。补贴资金用完即止、优先支持电动营运货车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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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落实2026年国家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6/7/22 |
更新补贴支持老旧城市公交车(指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车辆)报废更新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2026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全套动力电池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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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
《关于印发安徽省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6/7/15 |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该政策实施期内)。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资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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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2026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6/7/10 |
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城市公交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鼓励结合客流变化、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等情况,合理选择更换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车长类型。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补贴8万元;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最高补贴4.2万元,购置价格高于(含)4.2万元的,按4.2万元补贴,购置价格低于4.2万元的,按实际购置价格补贴。 |
资料来源:各级政府网站,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7月中国各省份新能源汽车行业新发布补贴与减税政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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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政策名称 |
时间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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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关于印发福建省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6/7/14 |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实施差别化补贴。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细则所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和新能源营运货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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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2026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6/7/10 |
更好地实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设备更新补贴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细则所称城市公交车,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范围内,依法取得公共交通运营资格并提供公共交通客运服务的车辆,具体由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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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关于推进消费品供需适配促进消费扩容升级的工作方案》 |
2026/7/17 |
加快培育工装新产品、拓展应用新场景,推动工装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品牌化方向转型突破。立足农村市场需求,引导企业开发适配产品,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绿色建材、绿色智能家电推广,激活农村消费潜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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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漯河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多部门统筹部署老旧营运货车新能源替代重点工作》 |
2026/7/10 |
除应急车辆外,全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全部采用新能源车型;加大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淘汰力度,年内计划淘汰19辆,并新增新能源重型货车200辆以上。此外,同步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配合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查,严厉打击重型货车“三不两改一黑”等弄虚作假行为,持续巩固绿色出行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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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暨国四老旧营运货车淘汰工作推进会》 |
2026/7/22 |
明确下半年攻坚举措、压实属地工作责任,要求各县(区)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辖区老旧营运货车新能源替代工作推进情况的梳理准备,积极引导行业车辆新能源化升级,助力绿色交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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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关于明确充换电基础设施新建或改扩建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能源规〔2026〕378号)》 |
2026/7/2 |
聚焦企业减负,优化充换电设施项目备案服务,实行项目打捆申报,对民营企业在省内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新建或改扩建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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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
《关于做好2026年海南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26/7/2 |
城市公交车,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范围内,依法取得公共交通运营资格并提供公共交通客运服务的车辆,具体由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补贴资金支持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以及2026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各市县在优先报废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基础上,可结合资金使用和老旧城市公交车报废更新需求,报废其他燃料类型城市公交车,并更新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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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海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 |
2026/7/9 |
在我省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报废(与行驶证上标注的车辆强制报废时间点相比较)其名下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具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的中、重型营运货车;可按标准申领补贴资金。 在我省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报废(与行驶证上标注的车辆强制报废时间点相比较)其名下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具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的中、重型营运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营运货车,可根据补贴计算公式申请补贴。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
资料来源:各级政府网站,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7月中国各省份新能源汽车行业新发布补贴与减税政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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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政策名称 |
时间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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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
《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 |
2026/7/6 |
计划到2028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充电设施75万个以上,其中超充站2500座以上,公共充电总容量突破750万千瓦,满足超200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计划到2028年底,全市新建电动重卡大功率超充站100座以上,推广电动超充重型货车不少于1500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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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
《四川省加力推进新能源货车规模化发展应用工作方案》 |
2026/7/22 |
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促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加力提振新能源货车消费,加快推进新能源货车特别是电动货车规模化应用。 用好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符合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支持范围的老旧营运货车,支持其报废更新为新能源货车,支持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力争到2027年底新能源货车保有量超4万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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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四川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
2026/7/23 |
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补贴10万元(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每辆车11.8万元)。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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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
《贵州省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
2026/7/15 |
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按每辆12万元给予补贴。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按每辆4.2万元给予补贴。 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提前报废时间满1年(含)不足2年的,中型货车每辆补贴1万元,重型货车每辆补贴1.2万元;提前报废时间满2年(含)不足4年的,中型货车每辆补贴1.8万元,重型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提前报废时间满4年(含)以上的,中型货车每辆补贴2.5万元,重型货车每辆补贴4.5万元。 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者新能源货车,中型车类,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每辆补贴2.5万元,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重型车类,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2轴、3轴、4轴及以上分别每辆补贴4万元、5.5万元、6.5万元,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2轴、3轴、4轴及以上分别每辆补贴7万元、8.5万元、9.5万元。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
资料来源:各级政府网站,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3、其他:云南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支持优化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布局方案
7月中国各省份新能源汽车行业新发布补贴与减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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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政策名称 |
时间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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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
《云南省“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方案》 |
2026/7/7 |
融合新能源汽车销量、储能装机及原材料价格等多维数据,构建电池需求预测模型,针对乘用车、商用车、储能电站等场景精准推送产品方案。 |
第二节 观研天下·政策动态研究:总结与展望
一、重点政策解读:新能源购车优惠持续加码,购置税减免和以旧换新专项补贴同步落地
在消费端层面,2026年7月开启了本年度新能源汽车最优购车红利窗口期,购置税减免升级与千亿以旧换新补贴双重政策叠加,大幅降低消费者购车门槛。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的阶段性新政,7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全国合规新能源汽车恢复全额免征车辆购置税,彻底扭转上半年购置税减半征收、单车最高减免1.5万元的限制性规则,且全面取消单车减免金额上限。本次免税政策覆盖纯电动、插电混动(含增程式)、燃料电池各类新能源乘用车,仅针对工信部免税目录内个人非营运车型,营运车辆与二手车辆不在优惠范围内。政策调整后,新能源汽车与燃油车的购车成本差距进一步拉大,30万元新能源车型可节省购置税约2.65万元,50万元高端车型减免额度可达4.42万元,而同期燃油车仅2.0升及以下车型可享受减半购置税优惠且上限仅1万元,新能源车型的性价比优势得到显著强化。
与购置税新政同步落地的,还有国家千亿级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补贴。7月,国家发改委下达第三批625亿元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资金,全年专项补贴总规模达2500亿元,为汽车消费升级提供坚实资金支撑。本次补贴打破往年固定金额补贴模式,采用市场化比例补贴机制,消费者报废旧车换购新能源汽车,可享受车价12%的补贴,单笔最高2万元;转让旧车置换新能源汽车,可享受车价8%的补贴,单笔最高1.5万元,两类置换政策不可叠加,同时可与全国首购专项补贴、购置税免征政策组合使用,形成多重红利叠加体系。所有补贴仅面向工信部新能源汽车下乡目录、购置税免税名录内合规车型,全国各省市线上线下申领通道于7月全面开通。以一台25万元的新能源车型为例,叠加购置税全免与置换补贴后,综合优惠可达3.7万元以上,若叠加地方消费券、车企终端优惠,购车成本将进一步降低,不仅有效刺激终端消费、助力车企年终冲量,更能加速老旧高能耗车辆淘汰,推动国内汽车市场整体迭代升级。
2026年7月,交通部发布《关于印发综合运输服务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提出推动汽车租赁与自驾出行融合发展,提升租赁服务水平。到2030年,实现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在具备条件的年吞吐量100万人次以上民航机场、二等及以上高铁车站全覆盖,重点省域及热门线路沿线免费或低费异地还车,“高铁/民航+落地租车”模式基本普及。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提出巩固提升绿色优势产业。加快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装备、新型储能等重点行业技术迭代、场景拓展。推动新一代动力电池、车规级芯片、车用操作系统创新应用,面向干线运输、中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港口等场景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车。
从产业长远发展来看,未来随着我国绿色产业发展,以上政策有望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在商业领域的加速应用。
二、中央政策及行业标准总结与趋势研判
1、中央政策总结及趋势研判: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正式完成从“普惠扶持、规模培育”向“精准托底、市场化出清、创新提质”的范式切换
2026 年 7 月,中央部委出台了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共 5 项。其中,工信部作为新能源汽车行业重点主管部门,政策参与频次最高。7月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政策单独发布2次,联合发布2次,累计参与项数共计4次,政策参与频次占比高达80%。从部门职能来看,工信部既牵头制定了《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十五五” 规划》这类顶层设计规划,也负责新能源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审批、参与财税政策的技术标准制定,是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重要主管部门。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2026年7月国内密集落地的新能源汽车系列政策,并非从短期阶段性刺激出发,而是国家管理层面为新能源汽车行业建立“稳增长、调结构”的系统性政策框架而布局,显示出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已经完成从“普惠扶持、规模培育”转向“精准托底、市场化出清、创新提质”的范式切换。
本轮中央政策整体呈现“消费端托底保规模、产业端退坡促提质、配套端补短板优生态、产业链强规范防内卷”的四维治理逻辑,政策松紧有度、节奏循序渐进,既守住全年汽车消费稳增长基本盘,又为行业长期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在我们看来,7月份的新能源汽车政策布局在底层逻辑上已经告别了过去一刀切、全覆盖的普惠补贴模式,构建起了“短期强刺激、中长期去政策化”的调控体系。同时,出台的全额免征购置税、千亿级别以旧换新专项补贴等政策,成为针对市场阶段性承压的精准托底工具,目的是稳定终端产销、激活绿色消费潜力、畅通国内汽车大循环;而车船税优惠退出、动力电池阶梯式开征消费税等远期政策落地预告,则清晰释放出“政策红利有序退出、行业全面市场化”的坚定信号,推动新能源汽车与燃油车逐步实现油电同权、同质竞争,基本告别依靠政策红利拉动的初始阶段,进入市场竞争推动的成长阶段。
同时,中央持续强化了新能源汽车产业治理与服务配套,通过车险改革、维修规范、公共领域电动化更新、产业链等补齐短板的举措可以看出,管理思路已经从单纯的“生产销售扶持”转向“全生命周期生态完善”。
可以预见,十五五期间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将构建好规范化、可持续的产业政策环境,行业政策环境长期看好。
2、行业标准总结及趋势研判:行业标准集中在电动汽车电池系统、驱动电机、以及驱动芯片相关领域
2026年7月共生效了12个国家标准,分别由工信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实施,行业标准集中在电动汽车电池系统、驱动电机、以及驱动芯片相关领域。
本月重点标准为《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新国标包含7项单体测试、17项电池包或系统测试,涵盖了具有行业共识的动力电池安全风险场景,例如高温、碰撞、短路、外部火烧、过充电、过放电等。针对热扩散测试,新国标将技术要求从此前的起火、爆炸前5分钟提供热事件报警信号调整为不起火、不爆炸(仍需报警),烟气不对乘员造成伤害。
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不断提升,电池安全将会进一步成为行业标准关注方向。
三、区域政策总结与对比:东部呈现“补贴精准化、场景多元化、重置换优迭代”特点,中西部政策则“普惠性更强、准入更宽松”
2026年7月各省市同步落地配套补贴与落地细则,形成了“中央定基调、地方拼力度、区域差异化施策”的政策格局。东部沿海经济强省与头部城市群,整体呈现“补贴精准化、场景多元化、重置换优迭代”的特征,政策更偏向引导消费升级、支撑高端车型与新能源生态完善。北方沿海省份推出专属首购扶持政策,面向无车刚需群体提供普惠性购车支持,同时叠加下乡专项扶持,持续下沉县域市场。长三角核心城市群依托成熟汽车消费市场,推行置换激励、购车指标倾斜、下乡车型专项叠加的多元扶持模式,重点加速老旧车辆淘汰更新,鼓励合规新能源车型普及。珠三角区域主打精细化分层扶持,结合车型定位、应用场景差异化配套政策,同时联动车险、售后等配套服务形成全周期扶持体系,全面覆盖不同层级的新能源消费需求。整体而言,东部地区地方补贴更侧重结构优化,引导市场从单纯增量增长转向提质升级。
2026年7月,地方补贴中近 80%为政策落地型,其核心是承接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落地老旧货车报废更新、公交与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细则。其中,河南省政策数量最多,覆盖地市层面重卡推广与货车淘汰;内蒙古、四川兼顾中长期产业规划与补贴落地,政策体系最完整。7月部分省级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对比,具体如下:
|
省份 |
新能源公交车更新 |
动力电池更换 |
新能源货车报废更新(最高) |
|
北京市 |
8万元 |
4.2万元 |
差别化阶梯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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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
8万元 |
≤4.2万元 |
差别化阶梯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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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
10万元、特殊车型:低地板车型11.8万元 |
4.2万元 |
国债资金支持报废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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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
12万元 |
4.2万元 |
重型9.5/中型3.5 |
中西部省市依托政策宽松度与消费下沉需求,打造普惠性更强、准入更宽松的区域政策体系,核心目标是快速激活增量市场、提升新能源汽车整体渗透率。西南地区持续优化换新补贴机制,打通国补与地补叠加通道,政策准入条件宽松,无严格户籍、上牌、地域限制,包容性强,适配基层与县域市场普及需求。西北地区实行差异化补贴策略,侧重扶持入门级新能源车型,降低普通消费者购车门槛,兼顾政策普惠性与资金利用效率。华北多地推出阶梯式购置扶持政策,贴合区域主流消费价位精准施策,有效拉动区域终端消费增长。整体来看,中西部区域政策规则简单、申领便捷、普惠属性突出,是下半年新能源汽车下沉市场扩容的核心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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