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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上运输行业政策:明确到 2025年现代水运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一、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国际监管体制

国际方面,国际海事组织、船级社、船旗国以及港口国监督机构等就航运安全、污染控制、船舶管理等方面对国际水上运输行业进行监管。

国际监管体制

国际监管组织 说明 在水上运输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能
国际海事组织 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负 责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 舶造成海洋污染 主要目的为促进海上安全和防止海上污染, 促进各国在水上货物运输上进行技术等合 作。主要职责是制定海运相关国际公约,处 理有关行政和法律问题
船级社 从事船舶检验的机构,通常为民间组织 经政府授权后可代表国家签发国际公约规定的船舶证书,主要通过对船舶检验等措施来确保船舶及水上货物运输设备满足其规范
船旗国 船舶登记和授权船舶悬挂其旗帜的国家或地区 主要负责对本国船舶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对 船舶进行注册登记、进行船舶检验和船舶抵 押登记等
港口国监督机构 在本国港口对外国船舶进行安全监督与检查的机构 主要负责对船舶进行安全检验、防止船舶污染、检验船舶等事项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国内监管体制

国内方面,交通运输部是国务院主管交通运输行业的主要部门,其他相关监管机构主要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和商务部。

国内监管体制

主管机构 说明 在水上运输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能
交通运输部 国务院主管铁路、公路、航运、港口、城市客运、民用航空行政管理事务的部门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水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提出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以及负责水路国际合作与外事工作等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交通运输部负责水路建设和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的部门 拟订水路工程建设、维护、运营;水路运输、航政、港政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港口、航道及设施、通航建筑物、引航管理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交通运输部负责拟订和组织 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 管理方针、政策及技术规范 的部门 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等工作
中国船级社(CCS) 交通运输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也是国际船级社协会的正式成员之一 主要为船舶、海上设施及相关工业产品提供 世界领先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提供入级检 验服务,同时还提供法定检验、鉴证检验、 公证检验、认证认可等服务
商务部 国务院主管商业经济和贸易的组成部门 负责制定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以及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等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除受上述部门监管外,国内水上运输行业还受到中国船东协会、中国船东互 保协会、中国船舶工业协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协调监管。

行业自律组织

行业自律组织 说明 在水上运输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能
中国船东协会 在中国注册从事水上运输的商船所有人和经营人、管理人以及与航运相关的企业和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组织 在政府与船公司之间起纽带作用,协助政府进行水路运输行业的管理;协调船公司的经营活动,维护良好公平的水路运输行业的市场环境;研究我国与国际的水运法律法规,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组织展开业务培训,促进水路运输行业的进步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国务院批准成立的船东互助 非营利组织,其宗旨是根据国 际公约、国际惯例和法律法 规,维护保障会员的信誉和利 益 为船东会员提供互保船舶险、保赔险、租 船人险等多险种的海上保障和专业服务
中国船舶工业协会 由船舶制造与修理、船舶配套设备制造企业和科研设计院所,与船舶行业相关联的高等院校等组织,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船舶工业行业组织 组织和实施行业调查,协助国防科工委对船舶工业实施行业管理;向政府部门提出船舶工业相关问题;推进船舶工业行业的技术发展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由交通运输、铁道、民航、邮 政和军事交通等部门共同发 起,从事交通运输、物流等有 关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自愿 结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 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促进水路运输行业的发展与改革,推动水路运输企业的技术进步,提高水路运输事业的社会效益,保障运输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1、国际监管法规

国际水上运输行业相关的公约、规则和协议主要由国际海事组织制定、发布。同时,国际水上运输行业还受到《1958 年日内瓦公海公约》和《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约束,每个国家对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进行有效的行政、技术和社会事项上的管辖和控制。此外,全球范围内还存在许多区域性港口国监管协议,如巴黎备忘录、黑海备忘录、印度洋备忘录、东京备忘录等。

国际水上运输行业的主要规则

修订/颁布 时间 发布部门 政策名称 相关内容
2006 年 国际劳工组织 《2006 年海事劳工公约》(海事劳工公约) 海事劳工公约对海员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就业条件、健康保护、医疗、福利及社会保障等进行了规定,系保护海员权益的公约
2002 年 国际海事组织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 规则) ISPS 规则对港口国政府、船东、船上人员、港口人员等察觉安全威胁并且采取相应预防措施的责任进行了规定,以防止安全事件影响从事国际贸易的船舶或港口设施
1998 年 国际海事组织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 ISM 规则要求水上货物运输公司和船舶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岸上及船上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水上货物运输公司需配备合格的人员、船长及船员,并建立船岸联动机制,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和了解安全管理体系(SMS),确保安全管理和防污染工作规范运行,避免重效益不重安全的倾向
1990 年 国际海事组织 《1990 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OPRC公约) OPRC 公约要求所有船舶、港口和近海装置都应具备油污应急计划,港口国当局有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OPRC 公约规定所有事故船舶和其他发现油污事故的机构或官员应向最近的沿岸国报告。各国在接到报告后应釆取行动,并进行通报
1982 年 联合国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公约) UNCLOS 公约对内水、领海、公海等重要概念进行了界定,对全球各地区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开发、海洋环境污染处理等具有指导和裁决作用
1979 年 国际海事组织 《1979 年国际海 上搜寻救助公约》 (SAR 公约) SAR 公约对海上救助义务进行了规定,要求缔约国建立搜寻和救助服务基础设施,使搜寻和救助标准化和规范化
1978 年 国际海事组织 《1978 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 公约) STCW 公约要求值班高级船员必须持有适任证书,参加值班的普通船员必须接受规定的培训;对不同等级证书相应的基础知识和海上资历做了规定
1978 年 国际海事 组织 《经 1978 年议定书修订的 1973 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 公约) MARPOL 公约从检验发证、油船货物区域要求等方面对防止油船污染事宜进行了规范,对防止和限制船舶排放油类和其他有害物质污染海洋等进行了规定
1974 年 国际海事组织 《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公约) SOLAS 公约系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最重要的公约之一,是对船舶及设备、船员操作、船东和船旗国等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从而保障海上人命安全的国际公约,也是海上人命安全方面最重要的公约。SOLAS 公约规定了与安全相关的船舶构造、设备及操作的最低标准,由船旗国负责确保悬挂其国旗的船舶达到这一要求,船舶必须持有该公约规定的证书,作为该船已达到该公约标准的证明
1972 年 国际海事组织 《1972 年国际海 上避碰规则公约》 (COLREGS 公 约) COLREGS 公约规定了海上船舶应遵守的海上瞭望、船舶安全速限、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船舶号灯号型使用规则等,旨在确保航行安全,以防止船舶之间发生碰撞
1958 年 联合国 《1958 年日内瓦公海公约》(日内瓦公约) 日内瓦公约确定公海为除国家的领水或国内水域外的全球所有水域。任何国家不得对公海的任何部分主张主权。各国在公海享有航行、捕鱼、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等权利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发布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 规则)的要求,船公司和船舶均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持有相关的符合证明。根 据国际海事组织发布的《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公约)等公 约的要求,符合 ISM 规则的船公司应取得符合证明(DOC 证书),符合证明(DOC 证书)由船旗国主管机关(如船旗国海事局)、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如船旗国 主管机构授权的船级社)签发。

2、国内监管法规

国内水路运输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

类别 修订/颁布时间 发布部门 政策名称 相关内容
准入 资质 2020 年 2 月 交通运输部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的准入条件做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籍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特别规定,交通运输部和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对水路运输市场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2019 年3 月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规定了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的经营者的准入资质,对从事国际海上运输运营活动做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了相关调查处理部门以及违反规定的经营者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2017 年 3 月 国务院 《国内水路 运输管理条 例》 经营水路运输业务,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批准。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水路运输业务,也不得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
2016 年12 月 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所有或者光船租赁的船舶应当做船舶登记、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际登记等登记事项
2014 年7 月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应当按照该条例进行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籍登记等事项
2007 年5 月 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 共和国航运 公司安全与 防污染管理 规定》 水上货物运输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由中国海事局及其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水上货物运输公司签发相应的安全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水上货物运输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的监督检查制度并对水上货物运输公司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992 年11 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非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国籍船舶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海上运输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船员管理 2022 年4月修改 交通运 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适任证书分为:(一)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无限航区适任证书分为一等适任证书、二等适任证书二个等级;(二)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无限航区适任证书适用于 500 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 750 千瓦及以上的船舶;(三)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沿海航区适任证书分为一等适任证书、二等适任证书、三等适任证书三个等级;(四)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沿海航区适任证书分为一等适任证书、二等适任证书二个等级;其中,无限航区,是指海上任何通航水域,包括世界各国的开放港口和国际通航运河及河流;沿海航区,是指我国沿海的港口、内水和领海以及国家管辖的一切其他通航海域;适任证书持有人应当在适任证书适用范围内担任职务或者担任低于适任证书适用范围的职务
2020 年 3 月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所有船员必须依法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申请在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完成相应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
安全检验 2021 年4 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国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建立并运行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当持有有效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并根据危险货物的特性和应急措施的要求,编制危险货物应急处置预案,配备相应的消防、应急设备和器材
2019 年3 月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中国籍船舶所使用的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须经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检验
2016 年1 月 交通运输部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所使用的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应当进行船用产品检验
环境保护 2019 年10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0 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中国管辖水域应当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50%m/m 的燃油,国际航行船舶进入我国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应当使用硫含量不超过 0.10%m/m 的燃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我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海南水域的,应当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10%m/m 的燃油;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中国管辖水域,不得装载硫含量超过 0.50%m/m 的自用燃油
2018 年3 月 国务院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船舶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技术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要求
2017 年11 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任何船舶及相关作业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废弃物和压载水、船舶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
2015 年12 月 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中国籍船舶防治污染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经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其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外国籍船舶防治污染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经船旗国政府或者其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三、行业相关产业政策

水路运输行业是我国重点支持的行业,国家发布了多个相关产业政策以促进水路运输行业的发展。

行业相关产业政策

发布时间 发布部门 政策名称 重点内容
2022 年 1 月 交通运输部 《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 提高海运船队国际竞争力,优化海运船队规模结构,提升船舶装备技术水平,建设规模适应、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绿色智能的海运船队。积极发展 LNG 船队,推动本土邮轮发展,进一步提高集装箱、原油、干散货、特种运输船队国际竞争力。明确到 2025年,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水运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水运基础设施补短板取得明显成效。
2021 年 3 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包括港航设施的建设: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建设洋山港区小洋山北侧、天津北疆港区 C 段、广州南沙港五期、深圳盐田港东区等集装箱码头。推进曹妃甸港煤炭运能扩容、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和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洋浦枢纽港建设。深化三峡水运新通道前期论证,研究平陆运河等跨水系运河连通工程
2020 年 9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安全诚信水上货物运输公司管理办法》 促进水上货物运输公司提升安全与防 污染管理水平,倡导水上货物运输公 司模范遵守海事相关法律法规,激励 水上货物运输公司安全健康发展
2020 年 2 月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 《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着力补短板、优服务、转动能、强保障,加快形成海运业高质量发展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支撑。到 2025 年,基本建成海运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到 2035 年,全面建成海运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到 2050 年,海运业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全面实现海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9 年 5 月 交通运输部、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 《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 加快现代信息、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与水上货物运输要素的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智能水上货物运输新业态
2014 年 12 月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促进海运业和内河航运健康发展,切实提升现代航运服务业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2014 年 9 月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优化海运船队结构,完善全球海运网络,推动海运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水上货物运输服务业,深化海运业改革开放,提升海运业国际竞争力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WW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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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物流是指通过互联网将商品从供应方送达至需求方的过程。它涉及到多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物流、支付和清关等多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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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水运是指通过港口进行的水上运输,包括货物的装卸、运输和转运。它涉及港口设施、船舶和相关设备,以及管理和协调这些资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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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集装箱是一种由钢铁或其他金屋材料制成的运输容器,主要用于海上、陆地和空中运输。金属集装箱具有耐腐蚀、寿命长、可重复使用、安全性高等特点,同时其强度高、承载能力强,能够承受各种运输过程中的冲击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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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船是一种专门用于运输成品油的船舶。它主要运输汽油、柴油、煤油等石油产品。成品油船通常具有较高的运输效率和安全性,能够保证石油产品的质量和数量。成品油船通常采用现代化的船舶技术和设备,以确保其运输过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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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Shipping)是指利用船舶等浮载工具,在江河、湖泊、海洋、水库、渠道等水域上运送旅客和货物的活动。航运是水上运输事业的统称,可以分为内河航运、沿海航运和远洋航运。航运在现代货物运输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因为其覆盖范围广泛,航道投资较小,运输能力强,占地少,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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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General Aviation,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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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一般是指汽车租赁,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包括载货汽车和载客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的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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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改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中提出要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推动特色产品进城、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等,为快递业发展带来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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