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7月10日印发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住建局数据显示,2019-2021年,全国累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4万个、惠及居民2000多万户。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2020年至2022年,全国累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8万个,惠及居民2577万户,完成投资约6000亿元。
2020-2022年我国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情况
年份 | 小区(万个) |
2020 | 全年实际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3万个,惠及居民736万户。 |
2021 | 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56万个。 |
2022 | 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25万个、惠及居民876万户。 |
2023年1-7月 | 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66万个、惠及居民795万户,按小区数计开工率87.9%。 |
资料来源:住建局、观研天下整理
依据体检结果和居民意愿,按照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工作标准,聚焦“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一小区一对策”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改造方案和建设标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2024年预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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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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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明确改造对象范围 |
大力改造提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设施短板明显、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鼓励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根据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需要,在确保可如期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前提下,可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将建成于2000年年底后、2005年年底前的住宅小区纳入改造范围。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军队所属老旧小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按照属地原则一并纳入地方改造规划计划。 |
2 |
加强相关工作和计划统筹衔接 |
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原则,尽快自下而上研究确定2024年改造计划,于2023年启动居民意愿征询、项目立项审批、改造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提前至2023年开工实施。统筹养老、托育、教育、卫生、体育及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等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设施增设或改造项目,做到计划有效衔接、资金统筹使用、同步推进实施。各地将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提供给本级有关部门、相关专业经营单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建立住宅小区“体检查找问题、改造解决问题”机制,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和保险制度,解决“钱从哪里来”问题,形成住宅小区改造建设长效机制。 |
3 |
上报改造计划 |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市、县自下而上研究提出本地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各地应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否在当地财政承受能力、组织实施能力范围之内,是否符合群众意愿等负责,坚决防止盲目举债铺摊子、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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