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创新新食品药品监管模式 通过“农户自检与部门监管”联合方式实现了“有保障 可追溯”。近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组织多家国家重点新闻媒体,深入江西省南昌市、新余市、赣州市等县市基层进行采访,了解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印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为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研究过程,保证临床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可靠性,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颁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